刘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实施‘点亮大姚’乡村振兴光亮工程”的提案,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是美丽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点亮乡村,光彩惠民”,是服务千家万户的惠民工程,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应有之意。为建设山清水秀、空气清新、文明风尚、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新农村,近年来,大姚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争取投入大量的资金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近几年来,我县一些村组随着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脱贫攻坚贫困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等民生工程项目的实施,在村组内及公共活动场所周边安装了4500余盏路灯,同时少数农村群众也自发在房前屋后安装了部分太阳能路灯,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我县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农村学校由于投入资金有限,亮化、美化工程设施不足,总体覆盖率不高,离美丽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大范围推广农村亮化工程建设,让广大农村地区晚上能够像城市一样亮起来、美起来,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和难点,也是广大农民群众的所急、所盼。自2018年开始,省委农办、州委农办不再下达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鉴于2019年3月机构改革,县委农办职能职责划归县农业农村局。在下步工作中,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办)将结合全县“十四五”规划编制,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内容来规划,争取在“十四五”期间有更多的资金投向农村地区。一是做好规划引领衔接。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做通盘考虑和统筹谋划,推动形成规划先行、规划引领的衔接机制。系统梳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三年行动计划的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民生改善、公共服务、生态环境、能力建设六个方面的建设项目与乡村振兴规划、正在谋划的“十四五”规划项目有机衔接。对2020年底未完成的脱贫攻坚规划项目,继续列入乡村振兴规划、“十四五”规划项目组织规划实施。二是做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有机衔接。把加快农村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农村亮化、美化工程当作今后一个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建设,通过群策群力,多方筹资,力争将我县30户以上的自然村打造成秀美山村、明亮山村、和谐山村、平安山村。同时结合美丽乡村创评工作,每年争取创建成功一批美丽乡村,引领全县美丽新农村建设。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你所提出的提案可以逐步得以落实。感谢你一直以来对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一如既往地关注全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发展,提出更多的提案,以便我们把工作做的更好。
大姚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6月7日
上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大姚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大姚县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177号提案的答复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