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乡镇人民政府主导,村级党组织(蚕农合作社)配合大洋公司组织订供发放的蚕种、收购的蚕茧,县财政给予25元/张的蚕种资金扶持和1元/公斤的鲜茧扶持。
2.财政扶持资金由县级根据村级党组织(蚕农合作社)实际发种、交茧情况下拨到乡镇财政,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蚕农合作社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兑付。
3.蚕茧收购补助依据为蚕农合作社组织交售蚕茧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其它规范票据,补助资金用一卡通实行一季一兑补。
上一条:村民申请宅基地建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已是尾条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