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房申请人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有争议时,先由村民小组进行调解,申请人对村民小组的调解不满意的,可向村民委员会申请调解,申请人对村民委员会的调解不满意的,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调解。申请人对乡(镇)人民政府的调解不满意的,可按照《信访工作条例》的规定,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乡(镇、街道)信访办公室提出意见或者投诉请求,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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