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邹从儒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县城饮用水源地大坡水库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的建议”,已交我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大坡饮用水源地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的关心,您所提出的建议是代表群众的利益,是改善群众生活饮用水条件的好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我县的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工作。
您所提出的饮用水源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工作与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它不仅关系到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同时也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发展,加强饮用水源地建设与保护工作既是地方政府的工作重点,也是众民所盼的大事,加强水源地的安全保护,保证水源地不受污染刻不容缓。
根据中央环保整改要求以及大姚县检察院《大检民行行公建〔2021〕35号检察建议书》建议,自2018年以来,在县人民政府的牵头下,县水务局根据各阶段有关部门的督查、检查反馈问题情况,结合我县实际对大坡水库开展了以下治理工作:一是规范设立了大坡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标识牌、一二级保护区界桩、隔离围栏等设置,共制作安装水源地标识牌2块、界桩13棵、警示牌6块、隔离围栏4340米。二是安排水库管理人员每天对水库周边巡视一次,发现影响水库水质的问题立即制止或报告。三是持续推进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四是县水务局水务执法人员每年最少对大坡水库周边巡视二次,发现影响水库水质问题立即进行制止或依法进行查处。五是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水质检测,确保大坡水库的水质达标,为县城提供优质的水源保障。2021年县水务局组织拆除水库左侧12户村民的畜圈,地基平整后植树种草1250平方米,在大坡水库水面抛撒暴石灰15吨,对改善和提升水质起到了一定作用,下一步还将对21块警示标牌进行更换。
水源地保护工作因受资金、项目立项等因素的制约,还需进一步结合“十四五”水利建设项目规划实际,逐步争取项目及资金对水源地保护区进行提升打造,在今后的工作中,县水务局会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与乡镇人民政府协调联系,通过逐步整合项目、整合资金,力争开展好水源地保护工作。同时,也希望你加强对大坡水源地保护相关政策知识的宣传,提升水库上游群众水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形成共同保护水源的工作格局,确保广大群众的饮水安全。
在此,请您给予理解,同时感谢您对我县水源地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希望继续给予关注。
上一条:大姚县水务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水务局关于对大姚县第十八届一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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