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菊花委员:
你在政治协商会议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文化经费保障”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回复如下:
我县自2014年实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以来,广泛开展民族节庆文化活动,每年举办各种民族节庆活动20余次,全县年组织各级各类文化活动120多场, 参与群众达47万人次,已形成“县城周周演、乡镇月月演、村组季季演”的文艺展演体系。国家、省、州加大了对农村基础、文化队伍的扶持力度,2020年度,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0年戏曲进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楚文旅通【202】10)2020年度下达大姚县戏曲进乡村12个乡镇全年演出任务98场次,送戏下乡补助36万元;楚雄州财政局 州文旅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及绩效目标的通知》下达大姚县2020年村文化活动室设备补助数量19个,补助资金38万元,各乡镇可按规定按程序提出申请,由县文旅局按规定考核评价,执行补助。非遗传承方面,目前全县共有非遗传承人人211人,其中国家级1人,每年由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给予2万元的传承补贴;省级9人,每年由省政府给予8000元的传承补贴;州级28人,每年由州政府给予3600元的传承补贴;县级173人,每年由县政府给予600元的传承补贴。2019年新增省级非遗传承人4人,州级传承人7人,非遗项目7项。
另外,为促进楚雄州业余文艺表演团队的健康发展,2015年楚雄州文化体育局下发了《关于印发楚雄州业余文艺表演团队认定、评级及扶持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明确了自2016年开始,对业余文艺表演团队开展认定、评级工作,认定评级结果作为政府制定文化艺术政策、提供扶持资助、开展政府购买等的依据和参考条件。2012年以来每年对21支优秀文艺队以奖代补的形式以每支4000元的经费给予扶持用于演出活动所需服装、道具、乐器、音响器材等设备的购置及时开展文艺演出活动。截至2019年,全县各乡镇农村业余文艺演出队已发展到85支,有群众演出2100余人,每年演出2000余场,观众达100多万人次,对我县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宣传作用。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楚雄州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楚雄州2020年戏曲进乡村实施方案的通知》;楚雄州财政局 州文旅局《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第二批)及绩效目标的通知》要求,认真梳理全县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文艺演出团体实际情况,对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活动室、业余文艺表演团队开展认定、评级工作,根据认定评级结果制定今后的文化艺术政策、提供扶持资助、开展政府购买等。
感谢您对我县农村文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7月15日
上一条: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政协大姚县九届四次会议第86号提案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对大姚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110号提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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