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立案时间 |
处罚决定 书文号 |
行政相对人 |
处罚事由 |
法律适用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年9 月 20日 |
大卫公罚〔2024〕38号 |
大姚颜续美容店 |
大姚颜续美容店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2024年 9月20 日 |
大卫公罚〔2024〕39号 |
大姚县三岔河迎江宾馆 |
大姚县三岔河迎江宾馆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款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2024年9 月 23日 |
大卫公罚〔2024〕40号 |
大姚石羊春娇化妆品店 |
大姚石羊春娇化妆品店违反卫生管理相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2024年9 月20 日 |
大卫公罚〔2024〕41号 |
大姚县翠兰发屋 |
大姚县翠兰发屋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2024年 9月20 日 |
大卫公罚〔2024〕42号 |
大姚香河夜宴休闲吧 |
大姚香河夜宴休闲吧违反卫生管理相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2024年 9月20 日 |
大卫公罚〔2024〕43号 |
大姚象山客栈 |
大姚象山客栈违反卫生管理相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2024年9 月 20日 |
大卫公罚〔2024〕52号 |
大姚县三岔河洪福饭店 |
大姚县三岔河洪福饭店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2024年 9月20 日 |
大卫公罚〔2024〕53号 |
大姚县三岔河惠鸿宾馆 |
大姚县三岔河惠鸿宾馆违反卫生管理有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2024年 9月20 日 |
大卫公罚〔2024〕54号 |
大姚县石羊香河客栈 |
大姚县石羊香河客栈违反卫生管理相关规定案 |
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 |
警告 罚款人民币500元 |
2024年11月1日 |
上一条: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下一条: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