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在芬代表:
您在大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解决就医难的问题》的建议,已交我单位办研究理,现答复如下:
2008年州卫生局出台《楚雄州村卫生所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村卫生室的设置应按照当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合理进行规划和设置,原则上每个村委会设立一个村卫生室”。我局始终把卫生室建设和医疗服务水平提升作为重点工作推进,积极规划申报项目,努力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推动村级卫生室建设和医疗器材配备等工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十三五”以来,中央和省州对卫生室建设和设备配置项目不再给予资金支持,新建卫生室所需资金全部由县级解决。按照脱贫攻坚工作要求,县级在财政较为紧张情况下实施了卫生室全覆盖建设工作,2018年底全县所有村委会有了卫生室并达到省州标准要求,群众就医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目前,仍有少数村委会的部分村民小组群众存在看病路程较远等就医难问题。我局已将这类卫生室建设纳入乡村振兴规划项目上报省州,并报请县委县政府从乡镇卫生院发展和风险准备发展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同时,乡镇卫生院也将坚持组织医务人员定期到边远小组开展诊疗活动,加强乡村医生诊疗业务指导和培训,多措并举解决群众就医难题。村组也可以向镇党委政府和各级挂点联系部门汇报,积极争取其他项目资金支持潘家卫生室建设。
诚挚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关心、支持下,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会越来越好。
上一条: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4号建议的答复 |
下一条: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1号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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