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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351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大卫复字〔2020〕第13号                签发:李志祥

 

                                         

大姚县卫生健康局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173号建议的答复

 

马永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管理,不断夯实群众医疗保障基础》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日益增长,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显现出了一些实际的困难和问题。为提升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就医需求,我局多方采取措施:一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研究印发了《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9〕46号),对乡村医生的职责、配置、管理、培训、收入、养老政策等方面进行明确。乡村医生主要向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按每千服务人口不低于1名的比例配备。二是加强业务能力培训。结合乡村医生自身能力水平实际,定期组织到卫生院学习,选派到县级医疗机构临床进修,采取跟班学习、临床进修、集中培训等方式加强乡村医生培训,多渠道提升乡村医生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日常管理。我局把乡村医生管理情况纳入对卫生院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各卫生院要制定乡村医生考核管理方案,每年至少开展2次乡村医生工作考核,把乡村医生在岗情况、服务群众情况等纳入考核,考核结果与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领取补助挂勾。统一设置乡村医生去向公示牌,把乡村医生姓名、联系电话、在岗情况公示在卫生室外,接受群众监督,方便群众联系就诊。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认真落实《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抓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我们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县的卫生健康事业会发展得越来越好,村级医疗卫生队伍服务体系建设将不断得到强化完善,人民群众健康需求将不断得到满足。

诚挚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支持! 

 

                             

                    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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