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公共场所实行全面禁烟进行宣传监督》的提案,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县控烟工作的关心。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被动吸二手烟、三手烟对人的健康同样有危害,禁烟不仅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县城测评指标的要求,更切合了我县县情,切合了广大市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此提案的提出完全符合当前的控烟形式,对我县进一步履行《烟草控制公约》及加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工作起到了促进作用。
近年来,我县大力开展公共场所和办公场所控烟工作和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一是先后下发了《关于在全县开展控烟禁烟活动的通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区控烟工作的通知》《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的通知》《大姚县开展公共场所控烟工作和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无烟环境布置和禁止吸烟标识张贴规范的通知》《关于印发大姚县无烟党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等一系列控烟文件,开展控烟工作,提高人们对吸烟危害健康和控烟禁烟重要性的认识,形成了全民控烟禁烟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通过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活动,全县共有61个县级部门和12个乡镇人民政府命名为无烟党政机关、21所医疗机构命名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137所学校命名为无烟学校。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控烟工作执法难、“烟草经济” 的现实问题、众多烟民生活习惯难改及大众对被动吸烟危害的认识有待提高等问题,我县的控烟工作还任重道远。
作为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体现,光靠行政手段推动公共场所控烟,靠罚款等行政处罚来控烟终是治标不治本,如何实行并执行到位,更多地靠公众文明程度的提高。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前一阶段成果的同时,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控烟工作力度。一是加大控烟宣传力度。结合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创文创卫、健康大姚行动,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健康大姚微信公众号、世界无烟日及各种宣传阵地宣传吸烟的危害和公共场所禁烟的必要性及重要性,制作一批吸烟危害健康和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的宣传品,发放到机关、学校、社区、企业,配合新闻媒体树立强大的舆论导向,形成广泛的舆论氛围。二是继续巩固无烟党政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院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创建无烟家庭活动、逐步扩大控烟范围,提高市民的卫生法律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自觉抵制香烟,努力营造一个健康、清洁、无烟的社会环境。三是重点抓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控烟工作。按照国家及省州县政府要求,从领导、机关开始抓好控烟工作,县爱卫办将会同县委宣传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等部门,切实加强控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率先垂范,从机关、事业单位抓起,对控烟工作执行检查和处罚,县委宣传部、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县总工会、县爱卫办等将专门组织督导检查和联合执法。四是进一步加强控烟管理。通过走访、询问等形式,组织“控烟监督员”等志愿者参与控烟督导,对督导情况在大姚电视台等大众媒体进行曝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各控烟场所设置专兼职劝阻人员,劝阻吸烟的同时发放宣传折页,通过行政处罚与宣传引导相结合,逐步达到控烟目的。五是各单位把制度建设作为强化控烟措施、加大控烟力度的重要手段,把工作人员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做义务宣传员、劝阻吸烟和提供戒烟服务等指标纳入各项管理规定中。把控烟制度建设作为强化措施、加大力度的重要手段,建立并完善控烟工作制度、责任制度、巡查制度、考评制度等,用制度约束人、管理人,在完善的制度下,形成较好的控烟氛围,让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变成人人自觉遵守的一项社会公德,树立良好的单位和个人形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关注我县的控烟工作,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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