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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62号)关于调整核酸检测采样点的通告

索 引 号:dyx018-/2022-1208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卫生健康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08日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通告(第62号)关于调整核酸检测采样点的通告 生效日期:2022年12月08日

根据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决定自12月8日12时起撤销金碧广场、金碧公园、蜻蛉湖广场、大姚县电子商务产业园一楼(工业大道)、东塔湖湿地公园5个免费核酸采样点,保留大姚县汽车客运站免费核酸采样点,各医疗卫生机构设收费的核酸采样点。(收费标准:单人单检15元/次、混检3.5元/次、抗原检测6元/次)。

特此通告。

大姚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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