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牵头在以下三方面开展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信息化建设:
(1)以服务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科学管理为根本,构筑“退役军人服务 +互联网”平台,为退役军人提供生活、就业、创业、居住等全面、立体、综合化服务;构建全国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提高各级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政务办公和业务执行能力;建立应用支撑平台 提高应用系统建设效率, 解决互联互通问题;建设集约、高效、安全的基础运行环境, 服务保障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
(2)加强退役军人数据库建设,为政府部门科学决策、精准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和参考依据。借助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提供便捷、精准服务,以信息化推进退役军人工作现代化。
(3)深刻把握退役军人工作的特质特征,整合汇聚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的信息数据,实现有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国务院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与中央和国家有关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统筹做好信息数据系统的建设、维护、应用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工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协作,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现代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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