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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电气安全管理“十不准”?

索 引 号:dyx020-/2025-0625008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应急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什么是电气安全管理“十不准”? 生效日期:

(1)无证电工不准装接电气设备。

(2)任何人不准玩弄电气设备和开关。

(3)不准使用绝缘损坏的电气设备。

(4)不准利用电热设备和灯泡取暖。

(5)任何人不准启动挂有警告牌的电气设备和合上拔去的熔断器。

(6)不准用水冲洗揩擦电气设备。

(7)熔丝熔断时不准调换容量不符的熔丝。

(8)不准在埋有电缆的地方未办任何手续进行打桩动土。

(9)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未脱离电源前不准直接接触触电者。

(10)雷电时,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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