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审计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上级审计机关关于依法行政、依法审计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执法行为、压实执法责任、提升执法质效,结合我县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为根本遵循,立足审计机关法定职责,紧扣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法治审计机关目标,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与评议考核机制,持续提升审计执法队伍法治素养与专业能力,严格规范审计执法全流程,健全执法监督制约体系,推动全体审计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规范执法,以高质量审计执法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并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实现执法职责清晰化、执法流程规范化、执法监督常态化、责任追究刚性化。全面压实审计执法主体责任、岗位责任与监督责任,杜绝越权执法、程序违法、失职渎职等问题,着力打造公正文明、廉洁规范、群众满意的审计执法队伍,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基本原则
1.依法履职,权责统一。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
2.分级负责,层层压实。明确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及执法人员的层级责任,构建闭环责任体系。
3.规范高效,便民利民。优化审计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能,坚持文明执法、阳光执法,维护审计公信力。
4.统筹推进,注重实效。与审计业务、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法治机关建设一体部署、一体落实。
二、主要任务及工作措施
(一)厘清执法权责,夯实责任基础
1.动态梳理执法依据。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县审计局行政执法依据,明确执法权限、执法事项、执法程序,形成县审计局权责清单。
2.严格审计计划管理。增强审计项目计划刚性意识,严格按批准的计划组织实施审计项目,把握好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时高质高效完成审计任务。
3.细化计划任务分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围绕需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结合单位审计资源状况,将审计项目计划进行任务分解细化到股室、明确到人,全体审计干部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抓好项目实施。做到定岗、定责、定人、定流程。
(二)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效
1.严格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持证上岗制度,未取得执法证件人员不得独立开展执法工作;定期开展执法资格审验、法治培训与业务练兵,提升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审计工作的能力。
2.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执法主体、依据、流程、结果;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对审计通知、现场取证、文书出具、整改督促等环节全程留痕、规范归档;健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执法决定。
3.优化执法工作程序。规范审计立项、调查取证、文书制作、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出具结论、督促整改等全流程操作,统一执法文书标准,细化裁量基准,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性执法。
4.强化文明规范执法。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四严禁”工作要求和云南省审计机关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八条禁令,坚持依法审计、文明审计、廉洁审计,尊重被审计单位合法权益,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执法公信力。
(三)健全监督机制,强化责任约束
1.完善内部监督体系。建立法制审核、业务复核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审计项目质量检查,及时纠正审计执法不规范问题。
2.拓宽外部监督渠道。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的执法问题及时核查、限时反馈。
(四)强化统筹融合,提升综合效能
1.与党风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将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廉政风险防控重点,紧盯审计执法关键环节,筑牢拒腐防变防线。
2.与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以规范执法、文明执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审计机关良好形象。
3.与审计业务提质协同推进。以执法责任制倒逼审计质量提升,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负责统筹协调、日常推进、督促落实。
(二)强化能力建设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审计法律法规、执法规范纳入年度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持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三)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边推进、边完善、边提升,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范,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监督有力、奖惩分明的行政执法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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