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第十七条规定,“审计人员不得参加影响审计独立性的活动,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活动”。政府非招标采购工作和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签证、验收等工程管理工作,均属于相关单位的管理活动。因此,审计人员不能参加上述工作。
上一条:调整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情形有哪些? |
下一条:审计机关人员能不能参加政府非招标采购工作?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