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当事人 | 处罚决定书编号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结果 | 结案时间 |
1 | 大姚县职业教育中心 | 大市监当处字〔2024〕060708号 | 当事人在食堂供餐过程中经营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行政处罚 | 2024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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