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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206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2023年05月11日 文  号: 标  题: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为严防严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群体性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患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自查、督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开展学校食品安全自检自查,特别是学校食堂,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及相关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食堂将各项食品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督促校长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二、严格把好“四关”

把好食品采购查验登记关。学校食堂及商店(超市)要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和台账登记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把好食品储存关。要全面清理仓库,对过期变质食品及原料要及时作销毁处理;要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储存条件贮存食品,做到先进先出,尽可能减少库存,保持食品原料的新鲜;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和变质腐败的食品原料。把好食品加工关。加工过程要做到动物性原料与植物性原料分开、生食品与熟食品分开开,避免发生交叉污染;备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禁止向学生销售隔夜饭菜。把好餐具消毒保洁关。每天开展学生餐食具和食品公用具消毒保洁工作,严防病从口入。

三、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

各学校要按《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开展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督促从业人员及时办理健康合格证。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杜绝从业人员无健康证,或带“五病”上岗。

四、学校食堂禁用采购使用高风险食材

学校食堂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不得采购、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五、严格执行留样制度

各学校要配备食品留样专用冰箱,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及留样记录制度,并有专人负责登记管理。

六、及时报告信息

一旦发生疑似食物中毒,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计局报告,同时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食品、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以备调查。

  

 

                                                             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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