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野菜、野果上市时节,食物中毒高发时期,为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防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和食源性疾病发生,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发布预警公告如下:
一、谨慎采摘食用野菜野果。不要盲目迷信某些野菜的“养生”“药用”“治疗”功效。不采摘食用不知道的野果、野菜,防止有毒野果、野菜中毒。野菜烹饪前最好进行焯水、浸泡。蕨菜、棠梨花等焯水后最好再浸泡1天左右食用,浸泡食材应放置在阴凉处,勤换水,保持清洁,防止腐败变质。不要多种野菜混吃,避免中毒。比如车前草食用过量可能引起抽搐,蒲公英、鱼腥草食用过量可能引起胃寒者胃痛,马齿菜食用过量可能引起低血糖症状。
二、防止农村集体聚餐食物中毒。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督促
各村食品安全信息员开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凡是5桌及以上的聚餐必须开展现场检查:审核宴席菜单,检查食品原料,指导举办者落实消毒措施,食品加工过程生熟分开,减少食品污染,做好食品留样,要求举办者熟食冷藏储存,再次食用彻底加热,防止食物中毒。
三、防止学校食堂食物中毒。各级各类学校食堂要开展食品
安全自检自查,保持食堂、就餐区及周围环境干净;彻底打扫食堂卫生,清洁食品用工具;使用新鲜的食品原料,食品加工过程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严格落实餐食具消毒措施;做好食品留样。不得向学生出售隔夜剩饭剩菜;不得制作凉食、凉菜,防止食源性疾病(食物中毒)。清洗生活饮用水池、清洗饮水机,开展生活饮用水消毒,防止生活饮用水污染。
四、防止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民族宗教场所食堂、工程工地食堂等集体食堂食物中毒。各类集体食堂要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禁止采购加工草乌、附子等有毒中药材,不得采购加工野菜、四季豆、新鲜黄花菜等高风险食品原料;严把食品加工制作关,制作过程防止交叉污染,食物要烧熟煮透;严把食品贮存关,饭菜在常温下保存不超过2小时,现吃现做,剩饭剩菜要冷藏贮存,再次食用彻底加热,防止食物中毒。
五、防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事故。各类食品生产经营者,特别是承办宴席的大中型餐馆,各类制作售卖糕点、冷饮的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开展采购、贮存、制作、消毒、留样等工作,确保不发生食物中毒。
六、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防止食物中毒发生。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责任,督促管辖范围内的家庭宴席举办者、各类食堂、餐饮店等集体就餐场所的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防止食物中毒发生。
七、加强应急处置,规范上报食品安全信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准备。卫生健康部门和各级医疗机构要做好应急救治准备。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要求,及时、规范上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相关信息。
投诉举报电话:6212315
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
(文件属性: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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