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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酒安全风险和防止醇基燃料中毒的预警公告

索 引 号:dyx022-/2025-0824006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关于白酒安全风险和防止醇基燃料中毒的预警公告 生效日期:

近日,央视财经频道曝光了部分商家用食用酒精勾兑冒充年份老酒、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白酒安全监管,防范白酒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原则,大姚县政府食安办发布白酒安全风险预警公告如下:

一、合法渠道购买散装白酒。请选购正规商家获证企业生产的预包装酒品和有证照的白酒小作坊、商超购买散装白酒,同时要仔细查看标签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年度送检合格检验报告,并索取购买票据。不购买、不饮用不能提供合法来源、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散装白酒和泡制酒。不购买无产品标识、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和流动摊贩销售的散装白酒。不购买、饮用私自勾兑和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和虚构白酒窖藏历史、勾兑冒充白酒年份、做旧包装以及虚假宣传等预包装酒品。

二、管好家庭自酿酒。家庭自酿酒未取得证照,未经检验,无法确定是否合格,不得上市和私下销售,尽量不要赠送他人。

三、谨慎饮用自制泡酒。在餐饮服务场所消费散装白酒或泡制酒时,要查看散装白酒有无合格证明文件、执行标准、生产者及生产日期,泡制酒还应标识泡制材料名称、数量等内容。谨慎饮用自制泡酒。

四、不得生产销售不合格散装白酒。生产经营白酒的企业、小作坊、餐饮店、商超经营者要树牢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禁“两超一非”,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控体系,严守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过程控制、标签标注、检验检测和自查自纠等制度,加强散装白酒食安封签的使用,提升产品追溯性。严禁购买、贮存和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加工生产酒类,泡制酒严禁加入非食品原料。餐饮店不得销售来历不明,无证照、无检验合格证的散装白酒。监管部门要坚决打击白酒制假售假、用毒性中药材泡制酒、用工业酒精、甲醇等非食品原料制售假酒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五、防范误饮醇基燃料(甲醇)风险。加强餐饮服务提供者醇基燃料(甲醇)使用环节管理,重点关注购买使用台账不规范、落实“五专一标识”“一规定”不到位,预防发现风险隐患不及时等问题,以农村地区违法生产经营散装白酒,违规对外销售家庭自酿酒,小商店、小餐馆出售来源不明散装白酒,误饮醇基燃料(甲醇)作为防控宣传重点。常态化开展网络平台买卖工业酒精、醇基液体燃料等危化品情况的排查和管控,强化甲醇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等全链条监管,防止流入散装白酒生产环节。

六、强化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监管,开展现场指导备案。严格检查聚餐用酒的来源,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散装白酒。禁止食品加工场所和就餐场所存放甲醇、甲基燃料等容易与散装白酒混淆的物质,防止误食误饮事件发生。同时做好告知,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和识别假酒常识。

七、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倡导健康饮酒、文明饮酒风气,不劝酒,不过量饮酒,饮酒后不驾车。饮酒时发现气味、口感或色泽异常要立即停止饮用,饮酒后出现身体不适要及时就医治疗。

八、做好应急处置工作。请各乡镇、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举一反三加强白酒企业、小作坊和散装白酒生产销售管理,严防“亡人”风险。要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事件报告制度,积极稳妥开展调查处置。

投诉举报电话:6212315

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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