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工商局采取措施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为充分发挥工商部门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职责,切实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保障社会公共消防安全,大姚县工商局自7月中旬以来,采取措施,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严厉查处无照经营行为。对未经核准登记非法从事灭火器、应急灯等消防产品经营行为及销售不合格消防产品或者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二是依法打击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等在消防产品上虚假表示的违法行为;
三是联合公安、质监等部门的协作机制,齐抓共管,发挥合力。同时,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的作用,积极发现案源,快速受理投诉案件,切实推进整治工作高效深入开展
截至目前,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5人次,车辆8辆次,检查经营户110户,商场、超市4个,市场3个,尚未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消防产品,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了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王 丽)
上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9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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