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构简介
机构名称: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机构性质: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关)
负责人:施汝宏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8:00-12:00,14:30-18:00
办公地址:大姚县南塔路25号
办公电话:0878-6222061
传真:0878-6222061
电子邮箱:dyxgsjbgs1@163.com
通讯地址:大姚县南塔路25号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邮政编码:675400
二、机构职能
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简称县市场监管局)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中共楚雄州委办公室楚雄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姚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楚办字〔2024〕10号)和《中共大姚县委办公室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大姚县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办字〔2024〕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市场监管局是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大姚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大姚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的体制。
第三条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县市场监管局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四条县市场监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州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二)负责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组织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行为。
(三)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四)负责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和产品质量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规划和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和质量强县战略,参与全县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等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承担12315、12345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覆盖食品、特殊食品生产、流通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八)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和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标准实施。
(十)负责计量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和监督计量标准和标准物质,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组织量值传递和对比工作,监督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组织开展能源计量、能效标识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认证认可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认证认可事项进行监督管理,推动自愿性产品认证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管理体系和服务认证制度,依法开展认证认可违法行为查处。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工作,及组织实施其生产、流通、使用的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家标准。
(十三)负责知识产权(商标、专利、地理标志产品)管理工作,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查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
(十四)负责价格监督检查,承担价格监督检查执法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执法、协调、指导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六)指导广告业发展,对广告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十七)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
(十八)负责除上述职能职责外法律法规赋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职能职责。
(十九)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办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二十)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第五条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二)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县卫生健康局会同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市场监管局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县市场监管局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由县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
(三)与县林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林草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
(四)与县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管局与县医保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五)与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对擅自非法占用城市道路、人行道、桥梁、地下通道、广场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流动摊贩的监管执法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定点设置食品经营摊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
(六)与县政务服务局(县行政审批局)的职责分工。县政务服务局负责全县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变更、注销登记,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金碧镇辖区内食品经营的相关审批和现场核查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县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三类)备案,食品生产许可和金碧镇辖区外的11个乡镇食品经营许可的相关审批和现场核查工作,并配合县行政审批局开展金碧镇辖区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的现场核查工作。
三、领导信息
施汝宏,男,1979年10月生,汉族,200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2年0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现任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工作分工:
一、领导并主持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
二、主持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面工作;
三、主持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履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保密密码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县市场监管局全面工作任务。
曹雪涛,男,1973年10月生,汉族,201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现任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二、履行县市场监管局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保密密码工作“一岗双责”职责。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行政执法、消费者权益保护、12345政务服务平台、扫黑除恶、价格监督检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扫黄打非、网络市场监管、统一大市场建设、设备以旧换新、“两烟”市场监管、殡葬改革、未成年人保护、蚕桑市场监管、卫生县城、健康县城、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三、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执法稽查股;联系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六苴市场监督管理所、昙华市场监督管理所、桂花市场监督管理所、湾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五、联系州市场监管局执法稽查科、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价格监督检查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网络交易和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科、标准计量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消费环境建设指导科。
六、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邢海菊,女,1975年4月生,汉族,200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现任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二、履行县市场监管局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环境保护、信访、保密密码工作“一岗双责”职责。统筹安全生产、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组织、人事、人才、干部教育培训、大比拼、计划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基建、全面深化改革、信访、应急管理、生态文明建设、政务信息及新闻宣传、公务接待、卫生县城、文明县城、健康县城、爱国卫生“除四害、家健康”专项行动、督查督办、后勤保障、公务用车、禁毒防艾、基层减负、保密、反恐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档案、安全保卫、户口、政务服务管理、国家信访平台、河湖长制、林长制、全民科学素质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统一战线、宗教工作、社会综治维稳平安建设治理、国家安全、网络安全、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无偿献血、乡村振兴、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小个专党委、工青妇、老干部、关工委、非公党建宣传、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三、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四、分管局办公室、计划财务股;
五、联系州市场监管局办公室、综合科、人事科、财务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六、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洪全波,男,1971年12月生,苗族,1997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现任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二、履行县市场监管局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环境保护、信访、保密密码工作“一岗双责”职责。负责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非洲猪瘟防控、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食品安全管理“两个责任”落实、爱国卫生“食安心”专项行动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长江禁捕、教育督导、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县城复评、健康县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生态环保、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等工作;
三、分管食品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协助分管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金碧市场监督管理所、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赵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四、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联系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州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和抽检监测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督管理科(中药民族药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州不良反应评价中心、州检验检测认证院药品检测中心;
六、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赵海,男,1976年9月生,汉族,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7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本科,现任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一、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工作;
二、履行县市场监管局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国家安全、平安建设、环境保护、信访、保密密码工作“一岗双责”职责。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知识产权保护、广告监管、经营主体培育、经营主体年报、市场主体档案查询、全面依法治县、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依法行政、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涉企信息归集、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信用监管、经营主体事中事后监管、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农贸市场管理服务、农民工欠薪、五城共建(牵头)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县城复评、健康县城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指导县个私协会依法开展工作。
三、分管法规股、市场监管服务股、知识产权保护股,联系石羊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岔河市场监督管理所、三台市场监督管理所、铁锁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
四、负责分管领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生态环境保护、信访、安全生产等工作;
五、对口联系州市场监管局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登记注册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委办公室)、信用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
六、完成局党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机构设置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安全、机要、保密、信访、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平安建设、档案、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务用车管理、后勤保障服务等日常政务;负责对外联系、公务接待等工作;负责本局信息化建设、网络管理维护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政务服务公开、督查督办、新闻宣传、舆情管理、新闻发布、信息报送及信息公开发布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全局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队伍管理工作;承担管理权限内的干部任免、公务员和工作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本局内的党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和信访工作;负责全局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负责做好全局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双拥工作;在县委社工部和“两新”工委的领导下,承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办公电话:0878-6222061
(二)计划财务股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费、财务、装备基本建设、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财务经费预(决)算编制、会计核算、固定资产管理等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单位人员工资审核、发放、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内部控制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领导千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统计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相关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8-6087081
(三)政策法规股
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复核和听证工作,组织行政许可、行政案件听证;承担本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起草、执法案件审核和法律法规培训宣传、法制宣传教育及培训等工作;指导直属机构、派出机构行政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8-6087093
(四)食品监督管理股
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特殊食品、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的监督管理;指导各监管所开展生产、流通环节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相关产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制定生产、流通环节食品、特殊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负责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监督;承担食品流通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生产、流通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协助做好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各监管所开展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监督实施餐饮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监督抽查餐饮食品安全并发布日常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量化分级管理:承担餐饮服务环节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应急体系和诚信体系建设的具体业务工作;开展餐饮环节的食品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参与重大活动餐饮服务及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参与食品安全教育工作;负责餐饮环节食品从业人员的培训和健康检查的监督;依法组织查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无证经营行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食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食盐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承担县政府食品安全办日常工作: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和综合监管制度,指导各乡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拟订食品安全规划并协调推进实施;督促检查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决策部署的情况并负责考核评价:组织开展重大食品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完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组织开展对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和联合检查行动:推动完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调查;牵头负责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0878-6087083
(五)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
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处方药非处方药的分类管理和基本药物分类管理制度,以及药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监督实施国家医疗器械标准和分类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等质量管理规范;负责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的抽验工作;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掌握分析药品、医疗器、化妆品生产经营安全形势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认真组织和贯彻执行国家对化妆品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化妆品监管工作;监督实施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承担质量体系考核备案等有关工作;承担化妆品安全性检测和评价、以及不良反应监测的有关工作。参与组织查处生产销售化妆品的违法违章行为。指导督促派出机构做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工作。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8-6087089
(六)知识产权保护股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有关专利及其他相关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研究和拟订我县有关知识产权专利保护的具体措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和人才培养规划,并具体负责实施;承担全县知识产权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专利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和验收评审;指导行业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有关知识产权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和打击假冒专利等侵权行为:开展专利宣传与培训教育推广工作。承担注册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受理商标咨询、查询,指导办理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的注册工作: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调处商标纠纷:组织推进商标战略,建立商标数据库。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8-6087086
(七)特种设备监察股
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承担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规定权限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工作;定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负责组织开展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负责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许可及开工告知办理:查处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8-6087084
(八)质量标准计量认证认可股
负责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政策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企业产品标准(不含食品)备案的有关工作;负责商品条码监管工作,组织查处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违法行为;负责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负责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商品计量、市场计量行为;承担计量检定机构、社会公正计量机构及计量检定人员的资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合格评定和认可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对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指导认证行业发展并协助查处认证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全县质量激励的制度和措施,推进品牌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质量强县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政府质量奖励制度,负责质量综合管理:组织实施国家《质量发展纲要》,推进质量强县战略;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8-6087087
(九)市场监管服务股
组织实施规范市场秩序的规章制度和具体措施;承担规范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工作;承担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工作;承担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专项治理工作。负责有关专业市场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监督检查和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组织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抽查工作,承担建立市场主体经营名录和市场主体“黑名单”制度,承担大姚县企业信息公示和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开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和企业信息公示及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大姚县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负责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8-6087094
(十)执法稽查股
负责依法查处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工业产品质量案件和违反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价格、特种设备、知识产权、合同等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重大违法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案件;负责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拍卖行为进行监督;依法承担统一大市场建设,实施公平竞争审查职能:依法规范直销和打击传销行为,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承担打击假冒伪劣活动、专项打假活动的有关工作;受理、处理辖区内12315、12345服务热线有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投诉、举报、核查、处理,依法开展经营行为规范消费教育引导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上级主管部门交办、转办的案件;负责组织协调跨区域及大案、要案的查处;负责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监管的行政执法工作,对市场监督管理所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全县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明码标价和价格收费公示工作;组织开展价格诚信建设:负责价格收费举报的督办和处理结果反馈工作;负责对价格和收费违法案件、价格垄断行为的查处;负责价格举报信息的分析研究和重大价格举报问题的报告工作;承担指导辖区的广告业发展工作: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组织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承担大姚县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承担监督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工作;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0878-6087085
(十一)县市场监管局派驻乡镇机构12个。分别是:金碧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碧中队)、石羊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石羊中队)、六苴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苴中队)、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龙街中队)、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新街中队)、赵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赵家店中队)、三岔河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岔河中队)、桂花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桂花中队)、昙华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昙华中队)、湾碧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湾碧中队)、三台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三台中队)、铁锁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铁锁中队)。
市场监督管理所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执行市场监管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开展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的年度报告及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承担辖区商品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品市场违法经营行为;承担辖区食品摊贩备案和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工作,承担食品(流通、餐饮环节)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承担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协助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承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承担辖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配合产(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配合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现场审查和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承担辖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处理消费者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承担辖区计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和检定人员,监管市场计量行为,查处计量违法行为,做好企业标准备案登记,实施标准监督;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物价执法、专利执法;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盐业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辖区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授权,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金碧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95
2.石羊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0
3.六苴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5
4.龙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50
5.赵家店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9
6.新街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4
7.昙华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6
8.桂花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7
9.湾碧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8
10.三岔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1
11.三台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2
12.铁锁市场监督管理所
办公电话:0878-6087043
上一条: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基本信息 |
已是尾条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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