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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大姚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22-/2025-0724003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市场监管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关于对大姚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答复 生效日期:

何娟委员:

关于加强对全县瓶装燃气规范管理的提案(第0006号)已经交由我单位主办,现就提案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销售价格”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健全价格公示制度。现场督促指导燃气经营企业在供气站的醒目位置公示配送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个性化服务价格、服务热线等信息。要求对外公示销售价格,并向用户提供收款凭证。明确钢瓶使用期限及监督电话,确保价格透明化。

(二)强化价格监督检查。告知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强迫燃气用户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燃气经营企业气价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严禁乱收费,违者依法查处。

(三)优化用户服务项目。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持续改进服务质量保障体系,定期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实现燃气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与用户签订供用气合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减少供用气矛盾纠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实名登记用户信息并建立档案,通过短信、电话、告知书或者平台系统等便民的方式提醒钢瓶到期用户及时更换,超期钢瓶由充装单位统一回收处理,用户不得擅自处置。

二、关于“规范服务安检”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压实充装单位责任。明确气瓶充装单位为钢瓶产权主体,负责钢瓶全生命周期管理(包括检测、维护、报废等),相关费用由充装单位承担,不得随意转嫁给用户。

(二)落实随瓶安检制度。燃气经营企业供气站配送员配送时需携带检测设备,对用户钢瓶阀门、减压阀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检记录表》或《燃气用户安全隐患告知书》。

(三)定期摸排超期钢瓶。燃气经营企业每季度对用户钢瓶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发现超期钢瓶立即停用并上报充装单位统一回收,严禁用户擅自处置。

三、关于“增加监督管理”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下发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燃气安全整治措施和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到岗到人、责任压紧压实,强化隐患整改和闭环管理。

(二)畅通监督渠道。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在供气站醒目位置设立燃气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县安委办、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通过“致大姚县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的一封信”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和燃气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对群众反映的乱收费、违规配送等问题依职能职责及时办结反馈。

(三)强化智慧监管。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国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通知》要求,督促各充装站对加气枪加装芯片、气瓶加装电子标签、建立气瓶电子档案、升级系统等措施,全力推进全县气瓶充装质量追溯信息系统建设。目前,在用的2个燃气充装站全面完成封枪联锁,实现了充装站19676只自有产权气瓶从检验、充装到使用的全过程跟踪追溯。

(四)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开展了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气瓶充装年度审查、燃气压力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废品收购行业违规收购气瓶专项整治、加强燃气用灶管阀和燃气泄漏报警器等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检查发现问题隐患652个,发放整改建议书46份,下达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30份,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1份,已督促两家燃气充装企业处理报废气瓶4844只,协助排查召回并督促报废处理气液两相瓶43只,排查召回“富家”问题气瓶448只;办结投诉举报5起,抽检燃气及燃气具6家6批次,查处不合格燃气具案件3起,罚款4800元,没收不合格灶具8台,立案查处违法充装石油液化气案件1起,罚款2万元。

四、关于“加大安全宣传”的建议

建议已经采纳。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开展普法宣传,做好政策宣讲联合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社区、燃气经营企业等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云南省瓶装燃气配送服务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覆盖餐饮商户、居民用户等重点群体。

(二)创新宣传形式,普及安全知识。通过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发布安全用气警示案例。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发布燃气安全消费提示和相关知识。推送燃气安全知识、燃气安全事故通报视频等12条次。

(三)强化培训考核,提高服务能力。强化行业安全常识、岗位职责、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等培训考核,落实考核合格上岗制,提高安全总监、安全员、作业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企业对配送员、安检员开展岗前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确保规范服务与安全意识“双提升”。切实把安全意识落实到最小单元,从制度上源头上把好安全关。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全链条监管工作,规范燃气充装、经营、运输、配送及气瓶报废等行为,督促企业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抓好隐患整改落实,切实巩固整治成效,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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