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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dyx023-/2022-1019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生效日期: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701000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是大姚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大姚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主要职责是: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州林业和草原局批准后监督执行。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区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级、省级、州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规范,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监管,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管,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区划、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及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和草原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

8、贯彻国家、省、州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等产业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实施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

10、组织、协调、指导县自然资源公安局(县公安局自然资源大队)工作,监督管理县自然资源公安队伍,对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及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护生态安全。按照国家和省、州、县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16、有关职责分工。与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大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17、将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各项经济指标克期完成。一是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58741万元,完成投资42464万元;二是向上争取资金6958.08万元,完成下达任务8110万元的85.8%;四是林业主要产业产值达13.69亿元,其中:核桃预计产量4.58万吨,产值8.79亿元,同比增幅4.7%。花椒预计产量5772吨,产值2.33亿元,同比增幅22.6%。

2、抓实森林草原生态资源保护,依法治林不断深化。始终把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作为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一是严格林地征占用管理。全面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控制度,严格控制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地、湿地规模,强化林地、湿地征占用审批及监管,确保省州重点建设项目不踩红线。依规完成永久使用林地项目查验审核组件上报18件,上报审批使用林地447.2936公顷,完成项目上报审批7个,批准永久使用林地10.5583公顷,完成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查验审核5件,协助办理审批临时使用林地8.3052公顷,查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9个17.5436公顷。缴纳项目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197.569万元;二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扎实推进国家森林督查、打击毁林专项行动、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毁林种茶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乱砍滥伐林木、乱占乱用林地和湿地、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古树名木和天然大树、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森林督查违法使用林地案件48件,违法使用林地7.8962公顷,立林业行政案件48件,已查处办结44件,查处面积7.033公顷,罚款107792.72元,已收回林地12个,收回面积3.1542公顷;2021年度打击毁林专项行动违法使用林地案件36件,违法使用林地面积20.1343公顷,立林业行政案件28件,刑事案件8件,已查处办结36件,查处面积18.8759公顷,罚款139497.66元,已收回林地20个,收回面积15.2182公顷。三是依法开展生物多样性及自然保护地保护。自然保护区建设有序推进。完成《大姚县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大姚县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野生动植物名录》编制上报,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勘界立标成果通过县级评审,正进一步完善相关材料上报州级验收。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深入开展。拟建大姚百草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大姚帽台山省级草原自然公园、大姚昙华山省级森林自然公园3个自然保护地,总面积约17000公顷,现正在开展总体规划及科考报告编制工作。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年内收容救护国家II级保护野生动物画眉4只、眼镜王蛇8条、猫头鹰2只、猕猴1只、白腹锦鸡1只,已全部移交或放归自然。做好2021年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的核勘、理赔工作,全县野生动物肇事案件75件、理赔71000元。对七街社区红色村古树名木开展了普查,完成古树挂牌工作,悬挂云南省重点保护古树名木标识牌13块。

3、推进森林草原生态修复,“秀美蜻蛉”建设成效明显。深入实施国土绿化造林、新一轮退耕还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国家储备林、天然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和森林保护工程,全面推进“秀美蜻蛉”建设。一是严格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强化林地征占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天保护林员管理考核制度,层层压实森林草原管护责任,聘用森林管护人员1323人(其中天保护林员743人,生态护林员580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执行到位,发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809.2826万元(国家级1139.5896万元、省级669.6930万元);二是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完成3000亩退化林修复、511亩异地植被恢复造林及2800亩长江防护林三期人工造林共计6311亩造林绿化任务,完成2万亩封山育林作业设计,新一轮退耕还林和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有序实施,兑现补助资金4981万元。强化野生菌资源保护,全县共区划野生菌保护区141万亩,其中:野生菌种质资源保护区1.43万亩,保育区20个38万亩,资源培育区48个101.57万亩。建设野生菌保育基地28万亩,野生菌保育促繁科技示范基地1个;三是扎实推进城乡造林绿化。投资213282.4元,新增2021年县城义务植树基地建设2个绿化小班26亩,开启互联网+义务植树新模式,完成年度义务植树110.9株,农村四旁植树200万株;完成重点区域防护林改造及面山绿化配套设施工程项目5500亩。至2021年底,全县森林覆盖率达71.83%,森林面积和林木蓄积等森林资源的持续增长,森林质量的不断提升,生态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

4、强化林草消防和有害生物防控,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增强。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重大森林草原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地方政府负责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面抓实各项预防措施的落实。一是林草防火成效进一步巩固。扎实开展森林防火宣传,防火码全面推广使用,设置防火码卡点118处,消除火灾隐患465起,发整改通知书465份,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1003起。完成11个野外视频监控探头的升级改造,新修防火通道28.2公里,有力处置成功扑灭4.26宾川过境三岔河森林火灾,年度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被州人民政府考核为良好等次。二是全面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全县累计发生各类林业有害生物面积3.28亩,防治面积3.2亩,防治率达97.56%,发生率为全县林业用地面积490.4万亩的0.66%。完成草原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万亩,完成210.9万亩松林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通过分离镜检,未发现松材线虫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各项指标均严格控制在州下达指标以内。

5、聚焦林草产业提质增效,绿色富民后劲更加夯实。以提质增效为主攻方向,在巩固现有发展规模的基础上,突出科学管理及科技措施在林草产业上的应用,促进核桃、花椒、板栗产业链进一步延伸、完备,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通道。一是构建技术标准体系。编制印发《大姚核桃提质增效十项技术配套措施》《衰老青花椒提质增效配套技术》《初果、盛果期青花椒提质增效配套技术》3000册;二是扎实开展科技培训。积极引进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协调争取科协科技培训资金3万元,开展花椒种植管理科学技术培训13期775人,组建县乡村林草科技培训服务队13支150人;三是推进核桃花椒提质增效示范区建设。申报实施云南省大姚县核桃产业科技特派团科技服务,争取资金200万元,在金碧镇梁家山、花果山、石羊镇叭腊么建设200亩以上的县级核桃提质增效现代化示范区3个,面积1000亩。整合财政资金430万元,在金碧、六苴、三岔河、铁锁、三台、石羊、昙华、湾碧8个乡镇建设花椒提质增效现代化示范区10个,面积1690亩,其中,县级示范区建设在三岔河新田村,面积200亩。12个乡镇建设100亩以上的核桃提质增效现代化示范区12个,50亩以上的花椒提质增效现代化示范区12个;四是强化机械设备推广。积极向省州协调争取资金扶持240万元,建设核桃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4条,目前正在组织项目申报。在铁锁、三岔河2个乡镇4个企业(专业合作社)推广花椒色选分级机械设备4套;五是加大龙头企业培育力度。落实以培育林业龙头企业为主的林业大额贷款1.56亿元,兑付林业大额贴息贷款财政贴息资金1225.52万元,切实解决核桃、花椒生产企业融资无担保难题。积极培育、拓宽“直播带货”、“流量带货”等电商新业态,积极授权企业在天猫、京东、拼多多等主流线上平台渠道运营大姚核桃(地标)旗舰店、专营店,至目前,全县共有大姚核桃电商企业62户,年均网销核桃等林产品1600余吨,销售额约3200万元;六是强化“三品一标”认证。开展大姚核桃、大姚花椒绿色、有机基地转换认证工作,截至目前,完成核桃“三品”认证9家单位(企业)18个品类,面积8.06万亩,其中,绿色食品认证6家企业12个产品,有机食品认证4家企业6个产品;七是进一步拓展营销渠道。依托广州、新疆、昆明“森林产品博览会”等专业平台,积极组织企业、专业合作社参加省内外林产品展销会,大力推荐大姚核桃、花椒产品。

6、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全面推行林长制启动实施。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农村林地集体所有权、稳定林地承包权、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创新林权流转方式,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大姚县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办理林权抵押续贷18家,抵押林地124宗,面积28804亩,发放贷款6352.5万元。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公布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95项,完成网上办件94件,主动评价率达90%,好评率达100%。林长制工作全面启动,成立了县级林长制工作专班,完成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林长制会议、林长巡林及信息公开等制度的起草工作,目前实施方案第一阶段意见征求已结束,下步将在全县范围内征集意见,待修改完善后发文组织实施。

7、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开展,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力量更加凝聚。始终牢记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推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一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偏离“两个维护”的错误言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全面开展林草局党史学习教育和“四万三进”活动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领导班子完成“民生实事”计划8项,班子成员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14项,党员完成“我为群众办实事”事项95项;二是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到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与班子成员、局属单位和各股室逐级签订《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31份,做到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和民主集中制,分析研究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细落实;三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和讲党课的重要内容,召开党委会议8次,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研讨学习7次。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及时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开展个人自学,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方向,深刻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8个内设机构和党委办公室(人事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办公室、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森林资源和草原与国有林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科技与产业发展股、规划财务股、党委办公室(人事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大姚县国有林场、大姚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大姚县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大姚县林业和草原火情监测预防中心、大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大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大姚县金碧木材检查站、大姚县核桃研究所、大姚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大姚县景区管理服务中心、大姚县林草产业服务中心、大姚县林权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7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3人);我单位实有财政全供养人数为60人,其中:在职60人(行政23人,事业37人);半供养人员17人(遗嘱补助17人)。本年与上年对比没有变化。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60,608,218.7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314,356.51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293,862.25元,占总收入的0.4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60,314,356.51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641,686.37增加9,672,670.14元,增加19.1%,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二是项目经费增加,导致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升。上级补助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0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其他收入293,862.25元,是大姚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专项资金专户拨入我单位垫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保险,比2020年其他收入451,611.31元减少157,749.06元,减少34.93%,原因是我单位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从19人减少为11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63318308.04元。其中:基本支出11239653.2元,占总支出的17.75%;项目支出52078654.84元,占总支出的82.2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2021年支出合计63,318,308.04元,比2020年的69,515,740.70元减少6,197,432.66元,减少8.92%,减少的原因是我县财政困难,部分项目资金未到位未进行拨付。其中基本支出11,239,653.20元,占总支出的17.75%,项目支出52,078,654.84元,占总支出的82.25%。人员经费支出10,745,908.20元,占基本支出的95.61%,日常公用经费支出493,745.00元,占基本支出的4.39%;基本建设项目支出2,032,861.86元,占项目支出的3.9%。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239653.2元,比2020年9,857,246.29元增加1382406.91元,增幅14.0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45908.2元,占基本支出的9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93745元,占基本支出的4.4%。人均公用经费822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2,078,654.84元。比上年59,658,494.41元减少7579839.57元,减少12.71%。项目支出减少的原因是本年项目数量比上年有所减少,且上年已及时支付项目资金,无大额结转结余资金,因此本年项目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发放生态护林员补贴5800000元,支付天保护林员补助及森林管护费12795790元,支付林业生态保护恢复资金8405350元,支付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资金501977.22元,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4375000元,兑付陡坡地生态治理补助资金900000元,支付大平地光伏项目造林资金1680471元,兑付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113215元,支付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中央预算项目资金1510000元。建设项目已完工并通过验收,资金已拨付;补贴补助资金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审批并完成兑付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024445.7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4%。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数69,064,129.39减少6039683.6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年项目数量比上年有所减少,且上年已及时支付项目资金,无大额结转结余资金,因此本年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95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223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66214.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242987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55%,主要用于中央、省级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及退耕还林还草补助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3355124.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93%,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森林植被恢复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森林草原防火资金、动植物保护资金及各项工作经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848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3%,主要是2021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98757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5%,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4732.85元,支出决算为134732.85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693.55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5039.3元,完成预算的100%。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72,023.60元增加62709.25元,增加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变动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64931.15元,增幅1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21.90元,减幅12.8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根据州级财政部门的要求,2021年天保办的决算并入林草局填报,林草局及天保办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进行合并,同时2021年省州开会培训的次数较上年大幅度增加,车辆过路费及燃油维修费也大幅增加,大幅度增加了本年度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693.55元,占88.84%;公务接待费支出15039.3元,占11.1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693.55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元,本年度未购置车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693.55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动植物保护、产业科技培训等各项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15039.3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039.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森林植被恢复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森林草原防灭火、动植物保护、产业科技培训等各项林业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3745.00元,与2020年392,828.58元相比,增加100916.42元,增加25.69%,增加的原因是2021年财政下达大财预〔2021〕23号公用经费提标资金94250.00元,导致本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16178236.77元,其中,流动资产9334672.10元(货币资金3,542,336.62元,其他应收款5,351,886.48元,存货440,449.00元),固定资产6843564.6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2021年年末资产总额比2020年年末减少8569956.45元,其中货币资金减少5,058,198.91元,减少的原因是2021年我单位加快各类项目的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固定资产原值增加4064870.74元,增加的原因是根据州级财政部门的要求,2021年天保办的固定资产并入林草局填报,因此本年度固定资产增加。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774项,账面原值8305629.66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6178236.77

9334672.10

6843564.67

3839292.93

1676988.18

0

1327283.56

0

0

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2107.46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2107.4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02107.46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我单位本年度年末结转结余5727754.16元,全部属于项目结转,比上年8,224,954.38元减少2497200.22元,减幅30.36%。结转结余中最大的一笔资金大财农〔2015〕161号省级返还2015年第二批森林植被恢复费结转4,714,677.00元被财政借用了4,600,000.00元,导致我单位面山绿化及异地植被恢复造林项目工程资金一直差欠施工方;大财农〔2020〕1号2019年47号森林资源培育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项目结转687938.00元,结转原因:属于长防林建设和天保公益林建设资金,因项目分三年实施和检查验收,固有结余资金。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4.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 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432701111


附件【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210190924422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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