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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设置

索 引 号:dyx023-/2024-1114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林草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机构设置 生效日期:

大姚县林业和草原局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负责机关和所属党组织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统战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群团工作、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机要、宣传、信息、日常外事、保密、信访、督查、档案、政务公开、后勤服务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878-6218398

二、生态保护修复和种苗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土绿化方针政策,综合管理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还草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承担古树名木保护、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有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预测预报。承担荒漠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荒漠化及石漠化防治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石漠化、荒漠化防治重点生态工程。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组织实施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承担林木种子、草种管理工作。组织良种示范、推广工作。指导良种基地、保障性苗圃建设。监督管理林木种苗、草种质量和生产经营行为。负责储备林建设、林业碳汇有关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3685

三、森林资源和草原与国有林场管理股(政策法规股)。承担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及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普法、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有关工作。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提出林业和草原法制建设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承办其他有关法律事务。

承担森林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拟订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州、县批准后监督执行。承担林地有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指导编制森林经营规划和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指导监督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乡镇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公益林保护有关工作。

承担草原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草原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等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草原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国有林区、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1704

四、野生动植物保护和自然保护地与湿地管理股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测和资源状况评估。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保护与修复、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有关工作。

监督管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组织实施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承担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管理重要湿地,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承担有关国际湿地公约履约工作。

负责对风景名胜区规划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进行监测、保护和管理、利用,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保护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风景名胜区人员、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培训;负责老西山的环境保护、绿化养护和公共设施维护、护林防火等工作。联系电话:0878-6307712

五、科技与产业发展股。组织开展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技术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行业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和农村林业草原科普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技标准化、质量检验、监测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监督森林和草原生态体系建设。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林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和加工,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负责乡村振兴有关工作。联系电话:0878-6211969

六、规划财务股。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及年度生产计划并监督实施。建立林业和草原生态扶贫、相关生态补偿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和组织实施部门预算。管理监督中央省、州、县林业和草原资金及相关项目实施。监督管理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林业和草原项目资金。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行业会计核算和规费。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负责统计信息工作、审计稽查、机关财务核算管理和所属单位计划财务监督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3627

火情监测预防。负责开展火情监测预警并在县森林和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领导授权下发布火情信息;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森林和草原防火科学技术推广和应用,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参与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火灾灾害后统计评估及植被恢复建设工作;负责早期火情处置队伍(特指护林员队伍)的建设及森林草原火情的先期处理;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统一安排下,参与森林草原火灾的扑救工作;森林草原防火期参与县乡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指导管理工作;完成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2766

林长制与林业草原改革股。承担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改革相关工作。组织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林地林木和草原承包经营、流转管理。拟订资源优化配置和木材利用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生态建设、林业和草原发展的综合性政策建议。承担林长制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林权管理,健全县、乡、村三级林权服务和管理网络,按相关法律规定和有关政策指导调处林权纠纷,为林业经营主体提供林权流转、林权投融资等指导服务;负责林权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与林权流转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相互对接,确保林权登记和流转交易管理的正常运行。联系电话:0878-6212558

九、大姚县国有林场

大姚县国有林场(大姚县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主要职责:承担国有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管理、保护、修复和利用,负责国有林区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森林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等。负责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联系电话:0878-6218579

大姚县国有林场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进行组织协调,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指导监督国有森林和草原资源的保护、管理、修复和利用,督查指导各分场的工作,组织实施好各种项目;负责指导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陆生野生动物肇事补偿调查审核;负责对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进行指导监督管理;负责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指导监督国有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对辖区内的森林和草原资源区划管理及护林员管理;指导监督国有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统筹国有林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2、三岔河分场、昙华山分场(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湾碧分场。负责辖区内森林和草原资源的保护、管理、修复和利用,科普宣教、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保护辖区内的野生植物,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等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培育、种子资源收集和保存等;负责保护好辖区内的野生动物,对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维护其生息繁衍的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负责辖区内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的森林和草原资源区划管理和各种项目工程实施以及护林员管理;负责辖区内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昙华山分场除履行辖区国有森林和草原资源的管理、保护、生态修复和利用外,还负责履行昙华山州级自然保护区管护的职责,负责保护自然保护区内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拟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组织实施自然保护区规划和自然保护区巡护、调查、监测、评估、研究,并建档管理,负责基础设施和生态旅游开发等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自然保护区与社区的关系。

十、大姚县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负责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和公益林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验收、监测、评估等工作。负责全县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规划设计、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及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联系电话:0878-6201557

十一、大姚县营林营草工作站。负责全县绿化造林、封山育林、低效林改造、森林抚育等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成效评估、检查验收、建档立卷、信息调度和技术培训工作;负责林草良种的选育、审定、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承担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为林草种苗生产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技术指导;组织实施林草种苗质量检验工作。联系电话:0878-6223685

十二、大姚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和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依法履行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病虫害防治等职责,承担国家级和省、州林草有害生物治理工程项目的管理与技术指导,协助处理林草有害生物突发事件;负责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草有害生物普查和风险评价。联系电话:0878-6222469

十三、大姚县森林和草原资源监测站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和野生动植物等资源动态监测,开展森林、草原和湿地生态系统评价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和草原资源数据库建设、维护和数据管理更新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建设工程规划与设计;负责核查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湿地情况,为林业草原执法提供技术保障。

十四、大姚县林草产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林草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草专业合作社建设;负责发放林草贴息贷款,加快林草产业发展;负责林草产业规划的组织实施、林产业和草产业及产品的相关技术服务、申报认证工作;指导林草加工企业进行精深加工技术研发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督。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科学及生物多样性基础及开发应用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承担林业和草原科普宣传、技术培训服务、学术交流、科技合作、技术咨询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联系电话:0878-621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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