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禁止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禁止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画、涂污;
(四)禁止乱扔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