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141001000
大姚县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统计方针政策,按照国家统计制度方法和省、州统计部门的统一部署组织实施本县的统计调查工作;二是对全县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意见,实施统计监督;三是制定全县的统计工作规划,组织协调本县各部门、各乡镇的统计工作;四是拟定本县的统计调查方案;收集、整理、提供、发布本辖区的统计资料;及时向各级领导提供全县经济运行的分析报告;五是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在全县的贯彻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案件;六是不断加强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统计数据库体系;七是抓好全县统计人员的专业培训,普及统计科普知识;负责全县统计队伍的教育、管理、上岗培训和组织发证工作;八是核定、管理、公布、出版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九是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布置,组织完成国家的各项普查工作任务,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统计股、统计执法队、普查股、地方统计调查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大姚县统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统筹推进落实县两会总体部署和全省、全州统计工作会议精神,以“环境更好、服务更优、基础更牢、数据更实、作风更硬”为目标,深化统计改革、完善统计体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践行好统计工作的新理念、新定位、新角色,为全县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统计服务。一是着力提高对经济运行发展态势和结构变化的监测预判能力,做好全年统计数据的收集、上报工作;二是做好《2023年国民经济及社会发展统计提要》及《2024年月度主要指标快报》编印工作,竭尽全力满足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的需求;三是充分发挥统计分析和预警功能, 加强宏观经济运行预警监测和形势研判,科学研判经济形势,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工作,认真落实统计既当“数库”又当“智库”的职能,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统计好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定期分析进度,加强经济运行研判,不断提高分析的深度和精度,及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等县委、县政府工作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统计服务;四是按照普查方案要求,有序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310714.0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70714.04元,占总收入的99.0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4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9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8997.43元,增长0.9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997.43元,增长0.8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5000.00元,增长14.29%。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上级统计部门及本级财政下拨的普查项目经费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270714.04元。其中:基本支出3230571.99元,占总支出的75.64%;项目支出1040142.05元,占总支出的24.3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942.57元,下降0.4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9279.23元,下降4.13%;项目支出增加121336.66元,增长13.2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到龄退休人员增加造成实有在职人员减少致使基本支出逐年减少;二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需要跨越2023-2024两个年度,主要工作在2024年度内开展,致使普查项目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统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30571.9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67344.64元,占基本支出的94.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3227.35元,占基本支出的5.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统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0142.0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2024年全年住户调查补助经费支出350120.84元,主要用于发放城乡住户调查记账户补助及开展业务培训;
2.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596611.61元,主要用于普查业务培训、差旅费、发放普查员及普查指导员补助以及普查数据处理、普查资料开发应用等工作;
3.省级农业农村统计监测项目专项资金83999.60元,主要用于统计业务培训;
4.调整公用经费项目941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考核优秀奖金及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70714.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3997.43元,增长0.80%,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34998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6%,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公用经费等的支出2403254.45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946732.4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专项普查活动支出中的部分经费年初未做预算安排,属于年内新增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595.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工伤保险等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内在职人员各项保险基数调整,各项保险缴费金额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5562.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8%,完成年初预算的97.45%,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有工作人员调出,缴费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83999.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业务培训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05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完成年初预算的97.33%。主要用于机关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有工作人员调出,缴费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00.00元,决算为23593.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542.39元,增长38.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657.3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2.12%,完成年初预算的9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元,决算为89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7.88%,完成年初预算的77.7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976.39元,增长2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66.00元,增长66.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566.00元,增长66.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00.00元,支出决算为23593.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3%,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542.39元,增长38.3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4657.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500.00元,决算为89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制度,严控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976.39元,增长25.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66.00元,增长66.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3566.00元,增长66.4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一是需到省州开会及到乡镇检查指导普查工作,使用公务用车次数增多,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二是开展普查工作,上级统计部门到我县检查、指导、调研普查工作的次数较上年增多,公务接待次数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二者致使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随之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1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统计部门到本单位进行数据核查、督查、检查、指导、调研各项统计专业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227.35元,比上年减少26708.12元,下降14.06%,主要原因一是公用经费压缩,二是人员退休致使公用经费在上年的基础上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三公”经费及工会经费、办公经费、邮电费、差旅费、水电费等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统计局资产总额307391.71元,其中,流动资产149263.32元,固定资产158128.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3497.1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259.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07.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9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17.3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107.3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107.35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部门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部门。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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