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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复查复核是怎么规定的?

索 引 号:dyx026-/2023-0905007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信访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信访人复查复核是怎么规定的? 生效日期:

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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