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缴纳居民医保费后,在进入新一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前因死亡、重复缴费、参加职工医保的,医保经办机构在终止相关居民医保参保关系的同时,依个人申请办理居民医保费退费。
2.在新一年度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开始之后一律不再办理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