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或代办人员持以下报销材料到参保人参保所在各乡镇社保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
1.住院发票
2.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3. 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出院小结);
4.社保卡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5.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需写明开户行名称、开户人姓名、联系电话,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不需再提供)
6.其他:外伤住院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书、法院判决书等;转诊转院的提供转诊转院审批表;电子发票:查询真伪后填写费用报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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