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洪评(2023)01号
大姚县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3年 3月 9日提出的 洪水影响评价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3年 3月 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现场核查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核发你单位洪水影响评价批文。
请你(户)于2023年 3月 10日持本决定,到大姚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C10)窗口领取行政许可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晏光明
收件日期:2023 年3月10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YCX18207
杨德菊 证号:YCX16530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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