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龙街镇森林消防水池及附属设施(泵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林木采伐准决字(2022)012号
你(单位)于 2022 年 7月 4 日向本机关提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本机关于 2022年7月4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 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7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林木采伐许可证。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杜建生
收件日期: 2022 年 7 月 4 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YCX18207
杨德菊 证号:YCX16530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2年 7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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