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工规准决字(2022)40号
水金珠 吴宗金:
你(户)于 2022年 7月 29日提出的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2 年 7月 2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经现场核查建设项目符合规划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 二 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核发你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的一些注意事项、技术要求、颁证等事宜的告知)。
请你(户)于 2022年8月 4日持本决定,到大姚县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审批服务区领取行政许可证件。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水金珠
收件日期: 2022 年 8 月 2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赵尚林 证号:YCX16547
王育丽 证号:YCX16531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行政许可专用章)
2022 年 8 月 2 日
上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丽丽综合经营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
下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对杨德标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的决定 |
主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地图
地址:大姚县金碧镇金平路政务中心 联系电话:0878-6222279
滇ICP备05001067号 网站标识码:5323260002 滇公网安备 532326020000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