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娜芸烟花爆竹专营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政审 烟花爆竹 准决字(2022)61号
大姚娜芸烟花爆竹专营店:
你(单位)于2022年12月16日向本机关提出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的申请,本机关于2022年12月16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5日(最长15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孙波
收件日期: 2022 年 12 月 16 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赵 红 证号:25090698015
李旭升 证号:25090698026
2022 年12月16日(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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