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金碧鑫生墙材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审延续取水准决字〔2023〕08号
大姚县金碧鑫生墙材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3 年 11月 7 日向本机关提出大姚县金碧鑫生墙材有限公司延续取水许可证取水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本机关于 2023年 11 月 7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延续取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7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取水许可证及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李劲松
收件日期: 2023 年 11 月 8 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 证号:YCX18207
杨德菊 证号:YCX16530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3年 11月 8日
| 上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金碧镇黄海屯社区何家冲至马房山森林防火通道建设项目(线路变更)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 |
| 下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慈康堂养生保健馆申请公共卫生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