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大行审取水准决字〔2024〕04号
大姚昙华山泉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 2024 年 12月 12 日向本机关提出大姚昙华山泉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核发的申请,本机关于 2024年 12 月 12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取水许可证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7 日(最长2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 取水许可证及批文。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谢建林
收件日期: 2024 年 12 月 13 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胡玉平证号:25090698006
李燕 证号:25090698007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 12 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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