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政审医疗校准决字(2024)第57号
大姚县铁锁乡卫生院(法定代表人:白俊超):
你(单位)于2024年06月13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校验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06月13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校验合格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证照。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收件日期:2024年 06月18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蔡李平 执法证号:25090698025
李慧莲 执法证号:25090698028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6月18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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