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行政审医疗校准决字(2024)098号
大姚县新街镇卫生院(法定代表人:白俊超):
你(单位)于2024年09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医疗机构校验的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09月11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准予你(单位)校验合格的行政许可。
本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你(单位)颁发证照。
收件人(单位)签名或盖章:
收件日期:2024年 09月20日
行政审批执法人员(签名): 蔡李平 执法证号:25090698025
李慧莲 执法证号:25090698028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4年09月20日
注:本文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受理机关各存一份。
上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西南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大姚段7号弃土场施工便道等附属工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
下一条:大姚县行政审批局关于大姚县国有林场龙山森林资源管护站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的行政许可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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