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书
大行政审劳务变决〔2025〕3号
云南骏奥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25年7月4日提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单位名称变更(许可证编号:5323262205)行政许可变更申请,本机关已于2025年7月4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已取得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作如下变更:单位名称变更为云南鑫韩睿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请你(单位)于2025年7月4日持本决定书及相关行政许可证件,到大姚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商事审批服务股办理行政许可变更的相关手续。
大姚县行政审批局
2025年7月4日
联 系 人:赵红 联系电话:0878-6379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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