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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如何报告?

索 引 号:dyx031/2026-000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地震局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如何报告? 生效日期:

观测到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现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报告。对于集中出现的突出异常现象,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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