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201000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部门主要职责
2024年金碧镇政府是国家行政管理的基层机关,属于国家行政管理的最低级。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政府行政职能作用,全心全意为金碧镇人民服务,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等工作。
4.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乡村社会稳定。
5.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6.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7.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金碧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金碧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金碧镇社会事务办公室、金碧镇平安法制办公室、金碧镇基层党建办公室、金碧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金碧镇党群服务中心、金碧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基础建设服务中心,与2023年相比2024年因机构改革有所调整。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2人(离休0人,退休8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7人。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1辆。超编的主要原因是金碧镇由原来的金碧镇、仓街镇、七街合并而成,乡镇撤并后,村社区多,涉及范围广,需要的车辆多。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产业发展,着力在产业培育上实现新突破。一体推进实施“产业强镇”战略,加快构建具有金碧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夯实农业发展根基。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基本农田“非粮化”,全面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任务。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管护力度,继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坚决扛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重任,持续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深入推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9.2万亩以上,产量稳定在3.57万吨以上。持续壮大烟叶、蚕桑、养殖、中药材、食用菌等产业发展。依托福之口等龙头企业,大力引进现代种业发展,规模化发展有机农业,持续打造全州规模最大的绿叶菜生产基地。发展壮大康养旅游产业。持续推进七街文旅小镇开发,加快赵祚传故居和烈士陵园保护提升改造、仓西红色小院建设,高质量举办第二届七街乡村文化旅游节。力争白鹤湖生态休闲园农旅开发项目建成运营,促进当地群众在游客消费活动中获得更多收益。大力发展银发经济、节庆经济,持续开展群众系列文旅活动,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旅游业开放合作。
(二)聚焦项目建设,着力在项目投资上取得新突破。树牢“大抓项目、抓大项目”的鲜明导向,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坚定不移抓谋划储备。认真学习领会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以“十五五”规划编制为契机,围绕基础设施、特色资源、民生领域等方面,认真谋划符合全镇实际发展需要的“两重”和“两新”项目,力争储备重大项目30个以上,完成总投资8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坚持把项目建设作为经济工作的主抓手,紧盯2024年谋划确定的34个重点项目,特别是围绕永丰湖生态颐养中心(医养结合)建设项目、蜻蛉河流域西河(县城段)可持续发展工程、龙林村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东塔山城乡文化健康同悦项目、涧水塘以工代赈项目等27个项目,严格落实定期分析研判、问题疏解闭环管理等工作机制,确保重点工程项目按进度加快推进。坚持不懈抓要素保障。充分发挥征地专班作用,主动靠前服务,确保用地保障不缺位,尽快完成一环线西段、翡翠庄园等11个重点在建项目和滇中引水、元大高速公路建设等项目土地征收征占及房屋拆迁工作。
(三)聚焦乡村振兴,着力在城乡融合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坚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三农”工作总抓手,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持续巩固脱贫成效。聚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5年过渡期收官之年的重点任务,以脱贫人口持续增收工作为主线,提升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效能,全面落实教育、医疗、养老、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毫不松懈抓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项工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拓宽群众增收渠道。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抓好落实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积极争取财政衔接、沪滇帮扶、中央定点帮扶资金4688万元以上,实施产业配套项目10个以上,实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应贷尽贷,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81人以上,保持联农带农机制脱贫户全覆盖,完成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3000人,确保2025年顺利通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考核评估验收。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沿南永线、蜻岭河98个村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打造村组示范点8个,加快推进2个“千万工程”示范行政村、123个提升村、74个整治村人居环境提升整治。加快推进农村厕所建设,力争农村卫生户厕覆盖率达85%以上,常住户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全覆盖。持续巩固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成果,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力争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持续开展“美丽庭院”评比活动,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和美乡村。
(四)聚焦绿色发展,着力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取得新突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守护金碧的绿水青山。持续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压紧压实常态化巡河、管河、治河责任,加强蜻蛉河流域综合整治和水源地保护,围绕蜻蛉河、西河全面铺开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建设项目,开展农村污水对河道污染的源头治理,实现水环境长治久清。鼓励发展替代种植,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处理,强化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继续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强化秸秆还田和废旧地膜回收,有效遏制农业面源污染。高效能推进生态治理。全面加强河(湖)长制、林长制工作,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执行“三线一单”和“三区三线”规划,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强化林业资源保护利用,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严格落实长江上游生态治理,加大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确保辖区生态平衡稳定。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消化存量、遏制增量。高质量促进绿色发展。做强绿色能源产业,持续推进涧水塘梁子风电场二期、金家地千乡万村驭风行动等项目前期,力争白鹤光伏项目开工建设、老西山风电场项目建成投产。探索实施“农光互补、林光互补”等开发模式,全力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家庭、绿色出行等创建活动,大力建设节约型机关,积极创建节水型城镇。
(五)聚焦人民至上,着力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取得新突破。积极回应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持续营造和谐包容的氛围,把群众身边的大事小情解决好,让大家笑容更多、心里更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大力实施根治欠薪行动,坚决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彻底消除集体经济收入“薄弱村”。关爱“一老一小”问题,持续办好4个幸福食堂。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深入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整合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功能,用好镇内各类文化活动载体,保护好运用好传承好历史文化、革命文化、民俗文化资源,增强文化创新创造活力,发展壮大文化产业。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高质量举办大姚县第三届社区农民运动会。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实施文明乡风建设工程,不断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努力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提升。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积极开展移风易俗,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六)聚焦社会治理,着力在稳定社会大局上取得新突破。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促进共建共治共享,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依法惩治各种违法行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好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等机制,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普法强基补短板等行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全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以“零容忍”态度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常态化教育,增进民族团结进步全域创建。守牢安全生产底线。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行动,层层压实责任、层层落实责任,深入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常态化抓好道路交通、消防救援、民房火灾、建筑施工、食品药品、地质灾害、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防震减灾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七)聚焦自身建设,着力在提升服务上取得新突破。始终牢记政府前面的“人民”二字,坚决做到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转变作风,确保全镇上下自觉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落实政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意识形态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镇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始终把务实清廉贯穿工作的方方面面。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驰而不息抓好反腐败斗争,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做到干事与干净于一身,勤政与廉政于一体,让干部与事业一起成就,共同出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金碧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64098944.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846591.19元,占总收入的73.0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7252353.35元,占总收入的26.9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733087.24元,下降13.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985440.59元,下降36.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其他收入主要是17252353.35元,增长100%。主要原因分析是增加2024年县级各单位拨入的非同级财政拨款(其他收入)数比减少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少,故造成收入比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金碧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74753657.20元。其中:基本支出35112429.02元,占总支出的46.97%;项目支出39641228.18元,占总支出的53.0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783885.96元,下降12.6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5066.20元,增长1.96%;项目支出减少11458952.16元,下降22.42%;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分析:是基本支出在职人员人数比上年减少7人,相应的支出减少、当年项目支出及其他支出(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金碧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112429.0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31867052.13元,占基本支出的90.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245376.89元,占基本支出的9.2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金碧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9641228.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大财预〔2024〕57号金碧镇北城社区拆迁项目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北城社区办公楼修建。
大财农〔2024〕61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80000.00元,主要用于及时拨付资金、按期完成人居环境提升管材采购(DN200*SN8波纹管61230米、DN200胶圈15308个、DN200*45弯头3827个、DN200*90° 弯头957个、DN200三通239个、DN200热缩套60个、DN200检查井1531个、DN300*SN12.5钢带管17550米、DN300热缩套3827个、DN370热缩套957个、DN300*45°弯头239个、DN300*90°弯头60个、DN300三通15个、DN300检查井383个)。
大财农〔2024〕44号、55号金碧镇2024年省级水利抗旱救灾资金项目经费478000元,主要用于将军村委会河道清淤土方清运,开挖长3123.5m、宽3.5米、清淤深度0.4m,清淤量4372.9m³、闸门维修养护7道;凉桥秧草冲开挖长3000m、宽4米、清淤深度0.45m,清淤量6506m³;平山村委会大河边、麻地冲小组架设DN40mm国标热镀钢管132m,DN25热镀锌钢管93.2m、DN20镀锌钢管48m、金家地村村秧草冲机钻深井,购买水泵、电缆线,水泵防锈钢绳、黑塑料管;龙林、胡屯、钟秀、厂房等村委会购买柴油、胶管、水泵、打机井用于抗旱;
大财农〔2024〕9号、124号金碧镇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57116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及9个村社区脱贫劳动力培训,主要是家庭整理收纳、腌制食品制作培训、推拿按摩、动物防疫、畜禽疾病防治、畜禽养殖、蔬菜作物种植及加工、云南特色小吃制作、农家菜烹饪、婴幼儿照护、菌类种植等技术培训;
大财农〔2024〕9号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84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龙林社区肉牛养殖场及道路建设;
大财农〔2024〕61号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07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厂房村委会小芦柯塘烤烟产业配水项目、金碧镇殷连哨顶中药材产业配水、金碧镇七街社区仓西小组蚕桑用水建设;
大财农〔2024〕76号金碧镇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86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白鹤肉驴养殖项目资金、金碧镇胡屯村菌种生产基地建设;
大财农〔2024〕108号2024年第三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七街社区张钱小组农村党员活动室建设;
大财农〔2024〕15号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巩固提升资金项目经费64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马屯村委会服务场所建设;
大财农〔2024〕15号2024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红色美丽村庄建设试点巩固提升资金项目经费45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红色村组织振兴建设美丽村庄试点巩固提升项目党建引领、清廉村居示范点建设;
大财建〔2024〕3号2023年第一批县级重点项目前期经费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七街美丽乡村建设善治乡村讲堂工程监理、七街红色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设计、七街红色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勘察文件审查;
大财预〔2024〕62号金碧镇南入城口牌坊七街红色美丽乡村项目建设资金项目经费22369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金碧镇南入城口牌坊、七街红色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占用土地罚款。
大财农〔2024〕9号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李湾社区徐家凹二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
大财农〔2023〕19号金碧镇付冲产业发展及新能源烤房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付冲产业发展及新能源烤房建设;
大财农〔2023〕2号、大财综〔2022〕25号七街善治乡村建设试点项目项目经费9077513.83元,主要用于金碧镇七街社区中共地下党大姚寅阶中学联络站、展览馆建设、电梯采购及安装、振兴讲堂多功能培训会议系统建设、乡村振兴大讲堂办公设备采购、红色文化街外立面、传统村落风貌街外面改造、路面青石板铺设、北大沟景观提升、田园综合体沟渠、田间步道改扩建问道工程、七街为民服务站建设项目资金、七街红色项目土地、房屋拆迁补偿等;
大财综〔2024〕23号金碧镇2024年省级专项彩票公益金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45962.76元,主要用于金碧镇龙林社区高家屯小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大财预〔2024〕22号金碧镇2023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4370.00元,主要用于兑付金碧镇2023年绿色生态烟叶发展补助资金;
大财预〔2024〕8号其他财政供养(遗属人员)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41528.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17人遗嘱、2人定期补助人员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大财行〔2020〕45号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党组织建设经费项目经费174523.10元,主要用于陆林冯家小组活动室、沈汪一二组活动室 、凉桥村委会河底小组活动室建设;
大财预〔2024〕2号结转2019至2022年上级专项资金项目经费476917.14元,主要用于村两委人大代表换届、四个一改革、经济普查工作、镇上驾驶员工作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724691.3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88%。与上年相比减少23670951.61元下降29.44%,完成年初预算的169.89%。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及人员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54751.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9%。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财政事务、统计信息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群众团体事务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支出4708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2%,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624200.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1%,完成年初预算的156.74%。主要用于金碧镇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社会福利殡葬死亡抚恤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13308.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3%,完成年初预算的97.97%。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全镇干部职工的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12653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完成年初预算的182.13%。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北城社区办公楼修建等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3871176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25%,完成年初预算的209.78%。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抗旱、生产发展、社会发展、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的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和专项资金的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110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主要用于国有资产监管人员工资和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092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3%,完成年初预算的95.29%。主要用于全镇干部职工财政匹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3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未完成年初预算,主要用于自然灾害兑付给受灾农户的补助。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无年初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85552.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221.37元,下降10.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77997.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1.17%,完成年初预算的9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55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83%,完成年初预算的37.78%;
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840.57元,下降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380.80元,下降52.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380.80元,下降52.59%;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85552.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5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221.37元,下降10.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无年初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77997.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755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78%。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比年初预算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840.57元,下降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380.80元,下降52.5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55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8380.80元,下降52.59%;无国(境)外接待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比上年有所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0辆。主要用于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保障机要通信、应急处理、接待调研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有关单位到大姚县金碧镇人民政府开展调研、考察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金碧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6318.09元,比上年减少70559.84元,下降5.32%,主要原因主要是我镇2024年在职人员比2023年减少7人,相应的公用经费也随之减少,故造成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度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物业管理费、委托业务、公务员交通补贴费等相关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金碧镇资产总额62963186.92元,其中,流动资产55324139.61元,固定资产4755047.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88400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316537.1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3492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059.4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03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8027.4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6059.4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16059.43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完成自评,达到部门年度目标。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财政拨款:反映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
5. 基本支出: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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