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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碧镇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4902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金碧镇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金碧镇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

金碧镇关于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集中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关于依法依规开展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完成金碧镇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工作,确保金碧镇脱贫攻坚历次检查督导巡视反馈存在问题“整改销号清零”和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及时消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二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通知》(发改地区〔2016〕2022号)第五章第四节“对迁出区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以及腾退、废弃土地进行复垦,适宜耕作的优先用于补充耕地资源”的规定;三是依据易地扶贫搬迁户签订的搬新拆旧协议约定。

二、目标任务

对全镇44户易地扶贫搬迁未拆除旧房户开展集中攻坚行动,按“一户一案”要求制定旧房拆除实施细案,逐户走访宣传政策、动员拆除,确保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旧房拆除工作,同步按照“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林则林”的原则,做好复垦复绿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入户摸底调查。(7月22日--8月2日)对未拆除旧房户逐户走访,全面了解农户思想状况和未拆除旧房原因,实地查看居住现状,“三个协议”签订情况。是否存在两头住或者子女住新房,老人住旧房情况。积极向搬迁户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资金补助政策,消除农户思想顾虑,积极动员自主拆除旧房。

(二)制定一户一案。(8月3日--8月10日)根据入户走访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搬迁户旧房拆除实施细案,明确旧房拆除方式、拆除程度、拆除时限或者是旧房处置方式。

(三)动员自主拆除。(8月11日--9月10日)根据“一户一案”入户动员农户自主拆除旧房,对拆旧过程全程跟踪管理,及时启动拆除后续补助资金兑付和复垦复绿工作。

(四)依法依规拆除。(9月11日--11月30日)针对入户动员后仍拒不执行政策自主拆除旧房的搬迁户,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力量依法依规进行拆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从搬迁户旧房拆除奖励资金中扣除。

四、组织保障

为确保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工作顺利推进,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金碧镇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集中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贵昌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邹学琪  镇党委副书记、镇人民政府镇长

甘志刚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组  员:王  鹏  镇党委副书记        

李玉忠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猛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秋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幸  镇扶贫办副主任

        王夜琼  镇扶贫办工作人员

        余亚波  镇扶贫办工作人员

        张  旸  镇扶贫办工作人员

        王晓燕  镇扶贫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9个拆旧工作队,具体负责9个村44户搬迁户的旧房拆除和复垦复绿工作,镇扶贫办负责做好相关台账资料收集和后续补助资金兑付工作。

(一)将军村工作队(10户)

队  长:王  鹏

队  员:杞和平、白相宏、驻村工作队、涉及挂

包干部

(二)金家地村工作队(11户)

队  长:邹学琪

队  员:彭天福、杨友昌、驻村工作队、涉及

挂包干部

(三)席坝村工作队(11户)

队  长:杨秋星

队  员:马  壮、赵家琴、驻村工作队、涉及

挂包干部

(四)白鹤村工作队(4户)

队  长:李贵昌

队  员:邹子华、邹从儒、驻村工作队、涉及挂

包干部

(五)黄海屯社区工作队(4户)

队  长:李玉忠

队  员:郭炳明、杨于建、涉及挂包干部

(六)马屯村工作队(1户)

队  长:杨秋星

队  员:毕德伟、武有建、涉及挂包干部

(七)殷连村工作队(1户)

队  长:李  猛

队  员:王继安、殷守前、驻村工作队、涉及挂包干部

(八)三槐村工作队(1户)

队  长:甘志刚

队  员:杨晓梅、解晓娟、涉及挂包干部

(九)妙峰村工作队(1户)

队  长:甘志刚

队  员:曹  云、李  贵、涉及挂包干部

四、相关要求

(一)严格执行标准。1.搬迁户所拆除的旧房必须是原居住主体住房,仅拆除厢房、厨房、生产用房均不能视为拆除旧房。2.实事求是区分特殊情况,有下列情形的旧房可不予拆除:2户及以上共同居住,且拆除会影响其他住房结构安全的连体房(同梁合柱)。可予不拆除的旧房,要逐户逐房对旧房的具体位置、面积、外观等进行登记造册并注明不拆除原因,做到数据准确、描述精准、照片清晰,并建立台账,统一管理。可不予拆除的旧房收归村集体管理使用。

(二)加强宣传政策。各工作队要充分发挥好村组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挂包干部等各方作用,切实加强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有关政策的解释和宣传,让搬迁群众充分了解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规定,旧房拆除奖励标准等政策,提高搬迁群众超出旧房及复垦复绿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要做好搬迁群众的心理和情绪疏导工作,引导群众逐步克服“故土难离”的思想,确保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工作顺利推进。

(三)明确责任分工。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挂点领导是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的第一责任人,村(社区)书记、主任是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的直接责任人,挂包干部是旧房拆除及复垦复绿的具体责任人,各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中共金碧镇委员会  金碧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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