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政复字〔2019〕12号
罗平代表:
你提出的“建议对土枧槽村河底小组居住的河底水库上游河边25户村民进行洪涝灾害风险评估”的建议,现回复如下:
河底小组25户村民住在河底水库上游受洪涝灾害石羊镇人民政府已将对水库上游河道治理建设项目已上报大姚县水利建设“十三五”规划项目争取列项解决的重担水源地保护工程,由于项目尚未批准,为此请你务必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和土枧槽村委会及收益村民小组做好群众的管理协调工作,加强对河底水库水源地的管理保护工作。
感谢你对石羊镇人民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为我们提出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石羊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8日
上一条:石羊镇人民政府对石羊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7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
下一条:石羊镇人民政府对石羊镇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8号建议(议案)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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