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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苴镇2024年四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索 引 号:dyx034-/2024-1231001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六苴镇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六苴镇2024年四季度行政执法结果公示 生效日期:

序号

核处罚对象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1

xx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所需费用2倍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7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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