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镇充分认识到做好就业扶贫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多种措施帮助贫困劳动力提升技能素质、实现就业、增加收入,充分发挥就业在精准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新街镇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主导相结合。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形势的分析和研判,根据用工市场需求调剂劳动力供给结构,促进人岗匹配。坚持精准施策和因地制宜相结合。把2个贫困行政村作为就业扶贫攻坚主战场,结合地方特色和优势,开展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坚持就业脱贫和促进发展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帮扶和市场机制作用,为农村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和融合发展创造条件,促进就业脱贫。
(一) 摸清基础信息
1.排查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各村(社区)要在建档立卡工作机制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作用,把摸排责任落实到人,谁摸查、谁负责,切实摸查贫困劳动力就业失业基础信息,创新摸查方式,多渠道开展信息摸查工作,按照“准确、清楚、动态”的要求,对未就业人员摸清就业意愿和就业服务需求,对已就业人员摸清就业地点、就业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建立准确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
2.开展实名动态服务。各村(社区)要按照大姚县技能扶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实名制动态监测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县人社局从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获取反馈的本地户籍和在本地就业的农村劳动力信息,确定就业扶贫工作对象,加强对辖区内就业扶贫工作对象的跟踪服务,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联系、数据比对等方式,与农村贫困劳动力取得联系,及时掌握其就业失业状态,对初始状态为“未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由户籍地负责核实和补充相关信息;对初始状态为“已就业”的农村贫困劳动力,由就业地负责核实和补充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报相关表册。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和权益维护等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并在平台上及时更新就业失业状态和提供服务落实政策情况。
(二)全面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
3.明确技能培训目标。以就业为导向,围绕贫困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贫困人口就业创业需要,统筹培训资源,深入实施“技能扶贫专项行动”。力争到 2020 年,对每个适龄贫困劳动者开展1次以上技能培训,让每个有适龄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 1 名技能劳动者就业。
4.实施主题性培训计划 。各村(社区)要广泛征求群众意愿,结合本村产业发展实际,向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上报培训计划,并负责组织好群众积极参与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劳动力培训项目,确保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掌握1-2项实用技术,并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5.推进实施“ 技能扶贫 千校行动”。各村(社区)要积极向建档立卡贫困户青年宣传就读技能学习的优惠政策帮助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学生办理免除学费、申请助学金等扶贫助学相关手续,支持其顺利完成技工教育。
(三) 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专项行动”
6.加强省际劳务协作促省外转移就业。通过县人社局提供的就业岗位信息,按照农村劳动力培训和就业意愿,以建档立卡户贫困劳动力为重点,统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培训、引导性培训和定点、定向培训,努力实现省外就业。
7.结对帮扶促省内转移就业。依托县人社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要依托创业园、众创空间和创业平台,创造新供给,吸引省内跨区域创业,带动转移就业;充分利用“人才网”和“就业网”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网络平台,帮助贫困地区做好用工信息开发、定向培训、专场招聘和后续管理服务工作,并加大宣传、推介,促进跨州市、跨县区转移就业。
8.落实“挂包帮”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发挥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落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挂、包、帮”制度,按照“县级部门挂村、干部入户帮转”做法,充分发挥驻村扶贫工作队的作用,不断压实责任,确保人人有担子,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好可转移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精准帮扶转移就业工作。
9 .发放就业创业补贴鼓励组织劳务输出。对县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发动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村委会和农村劳务经纪人等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贴。组织劳务输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村委会和农村劳务经纪人,凭组织输出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证明、履行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的证明(输入地人社部门出具劳动用工登记名册、企业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的等材料向输出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省外转移 300 元/人、县外转移 200 元/人的标准申报补贴。
10.发放交通补助鼓励外出务工 。跨省务工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交通补助,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 500元。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凭车票向输出地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交通补助,车票价格超过上限标准的按上限标准给予补助,低于上限标准的按车票价格给予补助。
(四)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
11.因地制宜发展生产开发就业岗位。各村要结合村级经济发展和当地优势产业,发挥龙头企业带动效应,采取“企业+基地+农户(商户)”等方式,逐步形成产业链,增加就业岗位,拓宽贫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渠道。各地要积极支持承接和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支持 企业在村创建扶贫车间、加工点,积极组织贫困劳动力从事居家就业和灵活就业。
12.推动“双创”鼓励创业带动就业 。各村(社区)要支持创办农村电商、农家乐、家庭农场、乡村旅游、民族工艺、
居家养老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支持通过“企业+贫困户”“合作社+贫困户”或加盟农村电商等形式创业,带动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对自主创业的贫困劳动力或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较多的企业,优先提供“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企业贷款等政策服务。
(五)促进稳定就业
13.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保障合法权益。各村(社区)、镇级各中心、站(所)要切实维护已就业贫困劳动力劳动权益,指导督促企业与其依法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14. 加强人文关怀融入就业环境。各村(社区)、镇级相关站(所)要积极协调有关方面,为在当地就业的贫困劳动力提供力所能及的人文关怀,帮助其适应就业岗位和城市生活,切实 为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家庭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问题,排除后顾之忧,稳定就业。
(六)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要利用村组宣传栏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宣传就业扶贫政策,外出务工知识,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引导贫困劳动力、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供稿单位:新街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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