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街镇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实施方案
为大力推进就业扶贫工作,鼓励创建就业扶贫车间,拓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渠道,实现贫困人口稳就业促增收助脱贫,根据《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的通知》(楚人社通〔2018〕7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在全镇范围内打造就业扶贫车间2个以上,吸纳贫困人口就业50人以上(其中:新街社区瓦房小组永艳扫把加工厂30人以上,芦川万家洁具经营部20人以上)。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自行领办创办,经验收符合条件的一并纳入申报范围。
二、创建标准
就业扶贫车间按“五统一”标准创建。统一标识,全镇就业扶贫车间统一精准扶贫标识图案以及制作标牌。统一编号,全镇就业扶贫车间实行统一编号管理。统一制度,全镇就业扶贫车间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用工协议),执行统一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等管理制度。统一管理,按照统一标准认定,建立统一的就业扶贫车间台账资料、统一的宣传公示栏、统一的申报补贴程序。统一服务,在公共就业微信公众号、企业招工服务平台统一发布就业创业政策和招工信息,统一提供就业创业服务。
三、运作模式
按照“谁创建、谁主管、谁受益”原则,通过政府主导,引进社会力量等方式,创办集中加工就业扶贫车间,促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企业(能人)+车间+贫困户”模式。鼓励村(社区)充分利用本村(社区)集体的老仓库、老厂房、学校旧址等场地进行修整,完善道路交通、水电和消防等基础设施,引进企业(能人)创建就业扶贫车间。由企业(能人)围绕全镇特色农副产品开办农副产品加工车间,并负责货源的发放、生产、回收及管理。镇、村(社区)负责组织贫困人口进入就业扶贫车间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四、认定条件及程序
(一)认定条件
1.有固定经营或生产生活场所;
2.车间属生产加工型,以加工本地优势特色产品为主,创建人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理了《营业执照》;
3.持续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就业扶贫车间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且吸纳就业人数30人以上,其中吸纳贫困人口20人以上;
4.车间运行规范,不从事违法、污染及对人体身心有害的生产经营活动;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车间管理等制度并上墙;
5.符合镇“五统一”建设标准。
(二)认定程序
1.车间凭营业执照、扶贫车间负责人身份证、场所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与贫困人口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务工合同、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花名册等材料向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镇初审后,经县人社局、财政局、扶贫办现场考察认定,授予“大姚县就业扶贫车间”牌匾。
五、扶持政策
(一)扶贫车间补助
1.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稳定运行6个月且具备可持续(1年以上)发展能力的就业扶贫车间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按照“谁建设、谁得补助”的原则,由镇党委、政府按照贫困人口数,向上争取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补助人均100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2.运行费补贴。按照“谁缴费、谁得补贴”的原则,对认定的就业扶贫车间房租、水电费、务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给予补贴。其中:吸纳5-20名贫困人口就业的,按5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吸纳20人以上的,按1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全年补贴合计最高不超过2万元。(由镇人民政府从县级补助的工作补贴中列支)
(二)贫困人口务工补助
1.岗位补贴。对在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按15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
2.生活费、交通费补贴。对在就业扶贫车间稳定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给予每人每天10元的生活费、交通费补贴,每月累计不超过300元。
以上 补贴政策期限不超过3年。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新街镇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分管扶贫、人社工作的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社保中心、扶贫办、财政所等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社保中心,由李家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要把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作为产业覆盖、实现利益链接,推动贫困人口就业脱贫的一项重要手段,切实加强领导,做好统筹协调,抓好责任落实。
(二)强化资金保障。镇社保中心、财政所、扶贫办要做好创建就业扶贫车间各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其中,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行费补贴、资金从向上争取的补助资金中安排,岗位补贴、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从产业扶持资金中安排。
(三)强化督促考核。将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列为精准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镇社保中心、扶贫办要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的指导调度,实行“每月一通报、一季一督查、半年一考核、年终总排名”,推动就业扶贫车间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发动。各村(社区)要把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动员贫困人口到扶贫车间就业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狠抓落责任实。要按照镇党委、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就近就地、灵活方便的原则,组织贫困人口就近务工。对未完成计划任务的村(社区),扣减年度办公费3000元,并取消当年考核中评先评优资格,给予通报批评。
附件:新街镇2018年就业扶贫车间贫困人口务工任务分配表
序号 |
村(社区)党组织 |
建档立卡贫困户数 |
目标任务(人) |
责任人 |
|
挂点领导 |
村(社区)责任人 |
||||
1 |
新街 |
92 |
10 |
贵家平 |
周必虎 |
2 |
碧么 |
238 |
15 |
甘志刚 |
李江海 |
3 |
大古衙 |
186 |
13 |
李树江 |
杨明传 |
4 |
小古衙 |
109 |
8 |
刘忠福 |
王晓霞 |
5 |
团山 |
53 |
5 |
王定彪 |
李学书 |
6 |
夏家坝 |
22 |
3 |
赵群刚 |
陈 君 |
7 |
芦川 |
30 |
5 |
呼庆阳 |
李光辉 |
8 |
斑竹箐 |
15 |
3 |
闪雪军 |
杨成文 |
9 |
大桥 |
33 |
3 |
张继海 |
白紫艳 |
合计 |
|
778 |
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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