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2600655901000
大姚县桂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及各项改革。
(二)编制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因地制宜发展区域特色经济,组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努力增加农民的收入。
(三)依法做好民政、财政、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就业、社会保障、市场信息、土地流转、村财代理、统计等工作,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 序转移,组织各项公益事业建设,协调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
(四)依法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生产、防汛、防火、防疫、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民族与宗教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等社会管理工作,确保镇村社会稳定。
(五)推进村务、财务公开,保障农民群众民主权利,促进农村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 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与2023年相比2024年因机构改革有所调整。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人(离休0人,退休1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固本强基,产业发展在提质增效中进档升级。耕地红线切实守牢。紧盯国家下发的413个1374.51亩国土变更调查图斑,强力推进145.42亩永久基本农田和527.29亩耕地整改,年内完成整改398.86亩,整改比例59.29%;受理宅基地审批35户,责停责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13起,罚款4.8万元,切实守住全镇5.38万亩的耕地,有力遏制了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完成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10000亩,全年粮食播种面积达2.23万亩,粮食产量达5600吨;种植叶菜类蔬菜4593亩,产量达1.61万吨。创成核桃提质增效科技示范基地400亩,核桃、花椒产量达2.5万吨、产值达1.4亿元,12条核桃机械化烘烤加工生产线正常运营,获得有机核桃认证品牌10万亩。坚持“金融+保险”“党组织+合作社+养殖户”等增收模式,年内畜禽存栏7.66万头(只),出栏13.9万头(只),有规模养殖户83户,畜牧业产值达1.09亿元。中药材特色产业稳步推进。在稳住全镇5136亩金银花的基础上,实施补植补造125亩,中耕管理1000亩,销售干花3吨左右,产值约60万元,研发的金银花清润茶深受消费者青睐,种植其他中药材4000亩,中药材总产值达1686万元,初步形成了以中药材为特色的产业发展新格局。乡村文旅产业健康发展。培养彝绣手工绣娘859人,省州县彝绣传承人7人,彝绣工坊1个,彝绣个体工商户6户,彝绣总产值达259.22万元;以资源“换”产业,主动融入全州“四大走廊”,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百草岭“天然氧吧”特色民宿深受好评,百草岭登山徒步大赛连续9年获评省级体育旅游精品赛事,首届“暑立里杯”和美乡村篮球赛(村BA)、农民丰收节等系列活动亮点纷呈,新年街成为游客广泛参与、深度体验、促进消费的增长点,桂花社区创成省级旅游名村,年内共吸引游客2万余人,旅游花费达50万元。
(二)坚持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在合力攻坚中提速增效。项目争取更加精准。紧扣中央一揽子增量政策,结合全镇发展实际,谋划“十五五”项目101个,总投资151.91亿元。申报年度重点项目8个,总投资8125万元。向上争取资金65万元。投资800万元的皮左黑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通过州级审查批复。项目建设更加有力。桂花水库顺利向县城供水,为解决全县部分区域工程性缺水做出了桂花贡献。李家庄光伏电站全容量并网发电6662.36万度,投资71万元的人居环境巩固提升项目和投资108.42万元的敬老院提质增效项目投入使用。桂花公墓改扩建即将完工,可用墓穴165个。投资164.59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四合院主体工程完工,进入装修阶段;投资390万元的生态虹鳟鱼养殖区、90万元的人工菌种植基地、57万元的岔河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60万元的民族村寨旅游形象提升项目即将完工;投资1248.29万元的桂花供电所建设项目稳步推进。投资350.78万元的政府保障性住房开工建设,投资48.6万元的皮左黑小组“千万工程”美丽移民村建设项目进入招标程序。大姚安杰铜矿探矿工作和大村铜选厂复工复产有序推进。要素保障更加到位。重点项目均成立工作专班,项目用地用水用电及各种保件保障到位。保障性住房、敬老院完成划拨土地工作,桂花卫生院医务用楼建设进入前期评审论证。
(三)坚持综合施策,乡村振兴在高质量发展中更显成色。巩固脱贫成果成效显著。“部门定点帮扶、干部结对帮扶、工作队驻村帮扶”落实有力,动态监测常态化开展,年内累计新识别监测户5户13人,风险消除4户16人。发放小额贷款69户343万元,组织中药材种植、畜禽养殖、经济林果提质增效等培训3000余人次,开发并提供公益性岗位181个,申报一次性交通补贴397人,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5895人,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2033人,兑付雨露计划89人19.1万元。非易地扶贫搬迁户还回建房贷款228万元,还款率60.35%。年内万元以下有劳动力的脱贫家庭和防返贫监测户实现动态清零。乡村振兴有力推进。全面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以自必苴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标杆,以农村“三变”改革试点乡镇为契机,全面盘活集体资源资产入股大姚县自必苴乡村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全方位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各村集体经济收入达10万元以上。通过“支部发动、党员带动、群众行动”的模式,培养乡村致富带头人29人,创建“美丽庭院”2325户,申报美丽宜居村组3个,完成无害化卫生户厕改建93座,普及率达91%;投入资金140万元,撬动群众投工投劳5000余人次,完成57个村民小组农村生活污水全域治理,清除“五堆十乱”、危旧房、废弃房、违章建筑295处,乡村面貌从“一村美”向“村村美”的华丽蝶变。
(四)坚持绿色发展,生态优势在系统治理中不断彰显。自然资源保护有力有效。森林、草原、湿地网格化管理实现全覆盖,完成5284个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图斑、1915个松材线虫病林地小斑普查和1562.5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历年未合格面积补植补造。兑付2017年、2018年9491.9亩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资金94.92万元;镇村林长巡林124次。调整镇级河湖长11名、村级河湖长9名,镇村河长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237次,制止乱占河滩种植农作物2处、河湖范围开挖鱼塘4处、河道倾倒建筑垃圾1处。生态底色更加靓丽。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查发现问题整改成效巩固有力。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持续做好帽台山草原公园、百草岭自然保护区申报,扎实开展桂花水库及52个水源点周边环境保护。加强古树名木管护,申报省级森林乡村2个,年内开展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和执法业务培训8次,义务植树8000余株,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7271份,设防火检查站(卡)9个,收缴火源600余个,组织护林防火武装巡护77次,确保了连续6年无森林火灾发生。
(五)坚持以人为本,民生实事在普惠共享中更加殷实。暖心惠民行动取得实效。核实发放耕地力保护补贴1.52万亩161万元;兑付333台农机具补助24.71万元。投入抗旱救灾资金20万元,架设27公里饮水管道,惠及58户213人。全面落实关心关爱“一老一小”政策,常态化对全镇96名特殊困难老年人、43名留守儿童、28名困境儿童开展关爱服务活动,老年爱心食堂建成投入使用。社会保障提质扩面。发放城乡低保5744户次10096人次310.7万元,临时救助85户299人30.42万元,特困供养810人次9.09万元,高龄补贴2117人次10.6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740人次3.7万元,孤儿生活及护理补贴84人次11.3万元。办理一次性丧葬补助41人16.36万元。医疗保险参保10488人,参保率达100.51%。走访慰问3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优抚资金34.75万元,为部队输送优秀人才7人。科教文卫事业蓬勃发展。“双减”“两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有效落实,补助资助学生2260人次224.16万元。全镇学龄前儿童入学率、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率和义务教育巩固率均达100%,罗仕刀小学稳妥有序撤并。学年末六、七年级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成绩居山区乡镇第一,高中上线率达54.7%,本科上线21人,38名应届生高考上线率达100%。获评大姚县履行教育体育主体责任优秀乡镇。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明显。培育志愿服务队10支,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书香桂花”等活动300余场次;镇村农家书屋免费对外借阅1500余册,71个应急广播播放各类政策700余场次。大河村邹业权获评县级彝剧传承人、立新村李清秀等4人获评县级彝族刺绣传承人、大村周山荣和黎保生获评县级传统音乐传承人、大村鲁丽获评县级彝族服饰制作传承人,县水务局派驻皮左黑村第一书记邓正贵获评县级“驻村工作标兵”、大村李彩兰及社区李永华获评县级“群众贴心人”。桂花社区被评为2019—2023年度妇女儿童工作优秀集体。
(六)坚持高效统筹,社会大局在坚守底线中稳定向好。基层社会治理深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全面完成,重新调整优化职能配置、职能机构和人员编制,厘清并承接217项行政职权事项,构建“综合执法+应急救援+基层治理+服务发展”的“1+1+1>3”基层治理协同工作机制,年内开展综合行政执法13次,抽检不合格食品2批次,查处食品过期案件13件、药械化案件6件,罚款8万元。法治建设不断深化。扎实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4轮次,开展各类治安防范、法治宣传教育、反电信诈骗宣传312场次,受益群众3120户10000余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8件,接待信访群众18人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防邪反邪工作,全镇辖区未发现涉黑涉恶和邪教人员。获评楚雄州第二批“无毒示范乡镇”、楚雄州2019—2023年连续五年无命案乡镇。安全生产稳中向好。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道路交通、燃气、校园安全、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安全检查有力推进,全年共开展安全综合宣传教育培训4轮次170余场次3212人,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3212份,集体聚餐备案210余起。开展综合安全生产检查8次,检查行业单位84场次、食品销售主体156户次,查出存在问题和隐患97条,提出整改措施建议117条,督促整改安全生产隐患95条,整改率达97.6%。全面落实“1262”联动预警预报机制和“六问”调度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182场次。全年未发生因灾亡人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社会大局总体保持和谐稳定。
(七)坚持忠诚履职,行政效能在担当作为中优质高效。政务服务持续优化。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第一议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专班推进、清单管理、定期督导机制。扎实开展干部岗位调整和机构改革,原5办7中心缩减为5办2中心1队,“人尽其才,人岗相适”得到有效发挥。依法接受镇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案13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5件。完成3个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规范化便利化建设,累计接待群众10000余人次,为民办事3900余件,政府救助平台申请事项结办率、群众满意度均达100%。巡察和审计整改有力推进。以极高的政治站位抓好巡视巡察反馈四个方面51个问题和审计反馈9个问题整改,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全年党纪立案6件,给予党纪处分6人。完成历史遗留林权分户43户,追缴各类违纪违法资金6.3万元。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健全完善了学习、管理、考核、宣传、警示教育4项机制。班子成员深入村组带头讲党课73次,召开户长会学习2000余次,开展警示教育3次,督查6次,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有效巩固。桂花镇被县委评为担当作为先进集体。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桂花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20990803.1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195578.26元,占总收入的86.6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795224.93元,占总收入的13.32%。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23912.00元,下降19.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19136.93元,下降29.7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2795224.93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争取项目数量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故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大姚县桂花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20996556.03元。其中:基本支出11726577.12元,占总支出的55.85%;项目支出9269978.91元,占总支出的44.1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27120.66元,下降19.0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86702.85元,下降6.29%;项目支出减少4140417.81元,下降30.8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较上年相比争取项目数量减少,导致项目资金减少,故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桂花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726577.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722775.84元,占基本支出的91.4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03801.28元,占基本支出的8.5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大姚县桂花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269978.9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运转经费11767.15元,主要用于助推产业发展;
大财农〔2024〕48号桂花镇树皮厂村岔河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经费449393.00元,主要用于开展桂花镇树皮厂村岔河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相关建设;
大财农〔2024〕62号2024年上海市对口帮扶大姚县项目经费3772579.19元,主要用于桂花镇桂花社区智慧养鱼项目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大姚县桂花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200745.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6.68%。与上年相比减少7722345.59元,下降29.79%,完成年初预算的155.0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拨付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3504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58%,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6%。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及专项资金支出,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燃油费、修理费、保险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了运转经费等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支出1957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完成年初预算的99.71%。主要用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预算安排人员工资指标未列支完。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6414.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6%,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抚恤支出、民政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预算安排人员工资指标未列支完。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322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1%,完成年初预算的99.20%。主要用于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费用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预算安排保险指标未列支完。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0648.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1%。主要用于城建办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年初预算安排保险指标未列支完。
12.农林水(类)支出1143577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83%,完成年初预算的220.70%。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服务中心、林草中心、水管站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林业、农业等方面项目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6945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完成年初预算的126.39%。主要用于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工资、办公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追加新招录 人员工资。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941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2%,完成年初预算的97.2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对调出人员住房公积金进行追减。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冬春救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资金分配后进行追加。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决算为696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320.00元,下降13.9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6.1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6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3.89%,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00.00元,下降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320.00元,下降39.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320.00元,下降39.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696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320.00元,下降13.9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6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96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支出指标未使用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00.00元,下降7.6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320.00元,下降39.5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6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320.00元,下降39.5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厉行节俭作风,过紧日子要求,公务接待费用及公务用车维修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次,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未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下村检查工作、调研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业务培训、调研工作、工作督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大姚县桂花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5801.28元,比上年增加12530.28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本年行政人员人数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工作所产生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物管费、邮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大姚县桂花镇资产总额12535272.67元,其中,流动资产8378529.1元,固定资产4156743.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051196.3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16491.7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7121.4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83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288.4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121.4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7121.4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乡镇汇总录入单位,内设机构包含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财政拨款收入:指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普通高中学费、住宿费收入;刊物发行收入;收取的会费收入等。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 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 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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