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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台乡做好疫情防护防控促进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115323260151757350-/2021-12265125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三台乡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 标  题:三台乡做好疫情防护防控促进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生效日期: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乡脱贫攻坚工作受到了较大影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党委政府关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确保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根据大姚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做好疫情防护防控促进脱贫攻坚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大开组办〔2020〕2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聚焦“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紧紧围绕“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因村因户精准施策,不断夯实稳定脱贫基础,彻底解决影响“两不愁三保障”的突出问题,确保现行标准下剩余贫困人口5户26人全部脱贫,确保已脱贫人口零返贫,确保边缘户零增加为贫困户,确保脱贫成效经得起国家普查、经得起人民及历史检验。

二、落实“十大专项行动”措施

(一)落实疫情防护防控措施促就业扶贫专项行动

1.抓实农民工返城返岗服务保障、技能培训和防疫知识培训,确保农民工返城返岗安全、健康、有序。

2.充分发挥乡村服务平台和劳务工作站、驻村工作队员作用,摸清掌握劳动力规模、分布、和个人信息、就业意愿,运用“一部手机就业通”和微信群,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有效对接,及时跟踪了解输入地疫情变化,了解农民工底数、外出意向,做好主要输入地企业用工、复工、交通、疫情等信息集中发布,引导贫困群众外出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乡内龙头企业和工程项目等用工优先安排贫困群众就业。

3.鼓励支持符合扶贫车间认定条件的企业,积极创建扶贫车间吸纳和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已认定扶贫车间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大岗位开发力度,增加就业岗位,优先组织贫困劳动力上岗。

4.加大乡村公共服务岗的开发,增设疫情防控值守员、科普宣传员、物资代购员、农产品帮销员等临时公益性岗位,吸纳安排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

责任领导:毕以辉;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乡劳务输出工作站,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二)落实疫情防护防控促进产业扶贫专项行动

1.围绕优势产业,坚持长短结合,按照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全覆盖的要求,鼓励新型经营主体参与产业扶贫,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整村帮带、连片帮带,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2项产业增收项目。

2.持续推进贫困户经营性资产实现收益、贫困户资金入股经营主体实现收益、贫困户土地(林地)流转实现收益等三种模式,大力推进资产收益精准扶贫,进一步提高分红、基地打工就业的占比,使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更加紧密,推动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通过实现共同发展,稳定、长效增收。

3.围绕贫困户需要的生产资料,加大农资供应,扎实抓好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大宗农业生产资料的准备供应,保证质量,保障生产所需,全面掀起春耕备耕生产。

责任领导:郭承安;牵头单位:乡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三)落实疫情防护防控促进消费扶贫专项行动

1.积极组织开展消费扶贫,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农村物流,采取线上线下、乡内乡外、县内县外、省内省外协同推进,切实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农产品滞销问题,促进农特产业产品转型升级。

2.以市场为主导,按市场机制方式促进贫困地区农特产品外销,培树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品牌,增强产品竞争力。

责任领导:杨冬;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乡联席办,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四)落实疫情防护防控促进健康扶贫专项行动

1.摸排健康扶贫对象,及时发现掌握农村贫困人口健康状况,及时对贫困人口大病开展专项救治工作,调整因病致贫贫困户帮扶措施,做到致贫原因和帮扶措施一一对应。

2.深入开展健康扶贫政策宣传。在村开展疾病诊治、健康扶贫政策讲解、健康知识宣传,让干部知晓、群众明白,为健康扶贫工作持久推进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基层卫生基础设施。强化乡卫生院达标建设,推进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施乡村一体化建设,以乡促村,提高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4.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及时准确掌握贫困人口数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盲目赶进度,突出服务质量,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做实一人,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服务质量与资金兑现挂钩,保证签约后提供的服务质量。

5.强化水质监测,加强水质净化消毒。继续聚焦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建立贫困人口饮水台账,及时准确掌握贫困人口饮水状况,全面保障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密切关注旱情,做好应急供水保障措施。针对水源不稳定,供水调节能力弱等问题,争取项目资金等采取另辟水源、管网延伸、增加调节能力等措施,着力解决农村供水工程保证率低的短板。

责任领导:施晓鹏、冯江平;牵头单位:乡卫生院、水务服务中心(其中,水务服务中心负责“强化水质监测,加强水质净化消毒”方面工作);责任单位:乡扶贫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五)落实疫情防护防控促进教育扶贫专项行动

1.严格落实“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结合疫情防控适时召开控辍保学联席会议,分析研究解决存在问题,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工作责任,防止因疫情防控造成贫困家庭学生新的失学辍学。

2.加强宣传教育。动员教职员工、驻村工作队员、村组干部力量,结合疫情防控宣传,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传教育、电话联系等方式告知疫情防控知识的同时加大对《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依法送子女入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加强学生监管。提早做好返学相关准备工作,在疫情防控延期开学期间,通过钉钉、微信、电话、家访等途径对学生假期活动轨迹适时进行跟踪和关注,坚决避免把病毒带入学校,同时及时关注学生动态,及时发现学生厌学等思想苗头,及时进行劝导,做好思想工作。

责任领导:杨冬;牵头单位:三台中心学校;责任单位:乡扶贫办,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三台中学、各小学。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六)落实疫情防护防控促进易地搬迁专项行动

1.认真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坚持把全乡3个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作为重点防控区域,深入开展疫情排查工作,准确掌握安置点群众在春节前后的居住地、接触的人员情况及身体状况。

2.围绕50个有目标,认真分析研究搬迁群众的后续扶持措施,强力推进产业配套、就业安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社区管理、基层党组织建设等各项工作,让易地扶贫搬迁的群众留得住、能就业、能致富。

3.认真落实脱贫攻坚挂牌督查,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作为挂牌督战的重要内容,巩固易地扶贫搬迁成果。

责任领导:杨冬;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七)落实疫情防护防控促进保障扶贫专项行动

1.加强扶贫与低保政策的衔接,符合纳入低保条件的要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

2.全面落实特殊贫困人口兜底保障政策,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加强日常走访,主动发现其生活困难,及时跟进实施临时救助,积极防止返贫;对收入水平略高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农村群众,加大关注力度,加强风险因素分析,根据其家庭实际困难及时给予临时救助,防止其陷入贫困;对返贫人口,及时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并根据其致贫原因和困难程度,采取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适当提高救助标准,帮助其渡过难关,实现稳定脱贫。

3.认真落实好医疗、社保、特困供养、残疾人保障等社会保障措施,最大限度发挥兜底保障的作用。同时加大临时救助。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扶贫政策的衔接,对因就学、就医、解决基本住房等造成家庭支出较大,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要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助力解决好“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责任领导:施晓鹏;牵头单位:乡社会事务办;责任单位:乡扶贫办、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乡卫生院、中心学校,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八)落实疫情防护防控促进村庄和群众安全健康专项行动

1.依托各村微信群、QQ群、钉钉群等村信息平台,用好村黑板报、标语、公示栏、小广播等阵地,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健康扶贫相关政策,引导村民自觉养成佩戴口罩等卫生习惯、疫情防控期间不参与各类群体性活动,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宣传家喻户晓。

2.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和一线防控工作人员、驻村队员、基层干部,把救治资源和防护资源集中到抗击疫情第一线,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救治病人需要。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合理配置人员力量,既满足落实任务的需求,又保障休息时间。

3.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结合冬春季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提升工作,加强对村环境卫生整治和消杀,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注意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设施的日常消毒。

责任领导:施晓鹏;牵头单位:三台卫生院、乡人 居办;责任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4月30日前。

(九)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护防控措施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专项行动

1.把群众宣传发动起来,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人民战争”。

2.深入开展“自强、诚信、感恩”主题实践活动,要持之以恒开展爱心超市、奖勤暴懒“红黄板”等“十小工程”,坚持“富脑袋”和“富口袋”并重,加强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衔接,帮助贫困群众摆脱思想贫困、精神贫困,形成现代生产生活方式,促进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

责任领导:王菊花;牵头单位:乡宣传办;责任单位:乡扶贫办,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十)落实疫情防护防控促进排查问题整改清零专项行动

1.统筹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审计、民主监督、贫困县摘帽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2.聚焦“三落实”“三精准”“三保障”,继续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清零,确保各类突出问题及时清零销号。

3.对标“两不愁、三保障”和巩固提升脱贫质量20条措施,再次组织各级干部逐村逐户开展排查,着力补齐脱贫退出和巩固提升脱贫质量的短板,提高脱贫质量和成色,确保顺利通过国家脱贫攻坚普查验收。

责任领导:杨冬、毕以辉;牵头单位:乡扶贫办;责任单位: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村党总支、村委会;完成时限:2020年6月3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任务分工,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第一时间抓好落实。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村党总支、村委会、涉及站所要明确专人抓好疫情防控期间专项行动工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转变工作作风。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和求真务实作风,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明确的各项任务要求,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方面工作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做,确保出台的每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十大专项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由牵头单位负责汇总,分别于每月15日前报乡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林,联系电话:0878-6376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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