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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对乡人大十一届七次会议《关于在纳那村上片村民小组修建垃圾池》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dyx043-/2022-0115014 公开范围:公开 发布机构:大姚县湾碧乡 主 题 词: 生效日期: 文  号:湾政复〔2021〕27号 标  题: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对乡人大十一届七次会议《关于在纳那村上片村民小组修建垃圾池》建议的答复 生效日期:

李明花代表:

您在湾碧傣族傈僳族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关于在纳那村上片村民小组修建垃圾池》的建议,已交由湾碧乡人民政府办理,现对您所提的建议办理答复如下:

2020年开始,湾碧乡全面收取农村垃圾处理费用,除湾碧社区集镇住户外,各村按照1元每人每月标准收取,各村均已经按照要求收取有关费用。湾碧乡党委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可以用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建设垃圾房或垃圾池。由于各组垃圾费用收取要用于垃圾处理费用,建设垃圾房需要5万元以上,建设垃圾池不符合上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全乡垃圾处理项目已经规划在十四五及乡村振兴项目里,垃圾处理设施将逐一得到覆盖解决。

感谢您对湾碧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湾碧的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回复

 

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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