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花代表:
您在湾碧傣族傈僳族乡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纳那村上片村民小组修建垃圾池》的建议,已交由湾碧乡人民政府办理,现对您所提的建议办理答复如下:
自2020年开始,湾碧乡全面收取农村垃圾处理费用,除湾碧社区集镇住户外,各村按照1元每人每月标准收取,各村均已经按照要求收取有关费用。湾碧乡党委制定了《关于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及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明确可以用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建设垃圾房或垃圾池。由于各组垃圾费用收取要用于垃圾处理费用,建设垃圾房需要5万元以上,建设垃圾池不符合上级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要求。全乡垃圾处理项目已经规划在“十四五”及乡村振兴项目里,垃圾处理设施将逐一得到覆盖解决。
感谢您对湾碧乡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为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为湾碧的发展建言献策。
特此回复!
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日
上一条:湾碧傣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对乡人大十一 届七次会议《关于重建新村村委会办公楼》建议的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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