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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在县委领导下和州委党史研究室的指导下,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党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负责规划全县党史工作的阶段性任务和工作重点。承担县级地方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工作,负责大姚地方党史重要史实事件、人物的审查认定工作,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维护党的团结和民族团结,编写大姚县地方党史著作和重要专题资料丛书。开展党史研究,发挥资政育人作用,对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和青少年进行党的光荣传统、革命传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服务。负责组织、指导乡(镇)开展党史业务工作。对全县涉及地方党史全局性、政策性的重要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负责重大党史问题的史实认定;指导重要党史事件、重要党史人物的宣传;对有关党史的重要出版物、文学艺术作品、影视作品、展览等进行史实审定;对需要保护和建设的革命遗址进行认定、审核;负责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设施修建的规划、呈报;处理有关党史方面的来信来访。为县委处理有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党史资料依据和意见。负责组织全县性的党史方面的重大纪念活动、理论研讨活动,开展党史、革命史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中共大姚县委执政纪要》的组稿、编辑、印刷、出版和发行等工作。参与《中共楚雄州委执政纪要》的组稿和发行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为加强大姚党的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完成中央、省、州党史部门下达的专题资料的征集和上报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党史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史征集及执政研究股、地方志及年鉴股。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做好党史书籍编纂。齐心协力抓好县委《工作纪要》编辑审稿工作和红军长征过大姚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上报。
2.快速推进七街红色村项目建设。两名同志长期驻扎七街,潜心开展七街红色村项目建设工作,全力做好红色资源挖掘,改造修缮红六军团指挥所旧址、红军井,红色驿站、寅阶中学中共地下党展览馆建设和布展等工作。
3.积极做好《中国共产党大姚历史》第三卷的编修前期工作。广泛收集整理党史书籍、图片资料、口述材料、视频等材料并登记造册,为后续编修获取一手资料。
4.志书编纂进展顺利。切实做好《金碧镇志》二次送审稿意见征求,召开两场审稿会征求意见建议,听取县内有关部门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并作最后的修改完善并校稿后将交付印刷出版。《大姚县扶贫志》已形成初稿,正着手开展初稿审核工作。《大姚县年鉴(2024)》尚需加快进度,力争年内出版。
5.如期完成地情资料上报。年初以来,按照省州党史地方志部门的要求,组织专人负责搜集撰写《云南年鉴·大姚县》《楚雄州年鉴·大姚县》撰稿,部分稿件获表扬。
6.注重统筹兼顾,协调推进其他工作取得实效。一年来,大姚县委党史研究室(县志办)始终重谋划强统筹抓落实,协调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综治维稳、法治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统一战线工作、保密工作等工作落实,力求做到协同推进,健康发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收入合计2313750.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3750.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6268.09元,增长24.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56268.09元,增长24.56%;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部门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县委党史办人员调出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33285.75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589553.81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支出合计2317847.46元。其中:基本支出1649560.08元,占总支出的71.17%;项目支出668287.38元,占总支出的28.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0345.32元,增长24.78%。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9208.49元,下降7.62%;项目支出增加589553.81元,增长748.8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县委党史办人员调出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29208.49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589553.8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49560.0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38376.42元,占基本支出的93.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1183.66元,占基本支出的6.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68287.3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赵祚传同志系列活动工作经费84554.94元,主要用于开展赵祚传同志系列活动各项支出;
2.《大姚县年鉴》征订经费272239.23元,主要用于《大姚县年鉴》期刊印刷经费;
3.《大姚县扶贫志》编纂出版工作经费16432.46元,主要用于《大姚县扶贫志》期刊印刷经费;
4.《中共大姚县委执政纪要》印刷经费54466.75元,主要用于《中共大姚县委执政纪要》期刊印刷经费;
5.《金碧镇志》出版印刷经费232.00元,主要用于《金碧镇志》期刊印刷经费;
6.丧葬抚恤费资金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40142.00元,主要用于开支单位遗属人员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17847.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460345.32元,增长24.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1%。主要原因分析是:2024年县委党史办人员调出1人,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29208.49元。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589553.81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73784.1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1145638.80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28145.3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0395.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88%,完成年初预算的171.35%。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党史办人员退休,职业年金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227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1%,完成年初预算的92.71%。主要用于行政事业部门医疗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党史办人员退休,各项保险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139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完成年初预算的92.38%。主要用于反映部门缴交的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县委党史办人员退休,住房公积金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186.6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 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186.6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6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213.34 元,下降65.1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86.66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213.34元,下降65.1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 0.00 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86.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7.00%;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213.34元,下降65.1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1186.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6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13.34元,下降65.1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接待上级人员支出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机关发生的上级检查调研接待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及20人次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1183.66元,比上年减少11838.34元,下降9.62%,主要原因分析工作岗位调整,办公经费没有纳入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大姚县委员会党史研究室资产总额86484.20元,其中,流动资产2421.89元,固定资产84062.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4699.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918.6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部门)或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部门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部门。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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