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以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及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为主线,不断强化“一盔一带”“周末勤务”“一早一晚”工作措施的落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我大队内设六个中队(车驾管中队、内勤保障中队、事故处理中队、秩序巡逻中队、城区交警中队和三岔河交警中队),主要职责为:全县的交通安全保卫、交通事故处理、交通违法案件查处、交通安全隐患排查、车辆和驾驶人管理、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职责,另外还履行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内勤中队、事故处理中队、车管中队、秩序中队、城区中队、三岔河交警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纳入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超编4辆,超编属待报废车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成效显著。2025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4047起,造成9人死亡、615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8.7万元。与去年(2024年全县共发生各类交通事故3688 起,造成12人死亡、639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30.5万元)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9.73%,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分别下降 25%、3.75%、5.9%,四项指数呈一升三降趋势。全县近三年来未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数自2021 年以来逐年下降,事故预防成效明显。
2.道路交通违法查处力度强劲。全县公安机关紧紧围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重点,结合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强化路面执法力度,大力整治路面行车秩序。2025年全县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33521起,其中五类严重交通违法7642起(酒醉驾335起,无证驾驶1045起,超速4431起,载客汽车超员888起,违法载人943起),“一盔一带”交通违法行为13201起(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5232起, 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7969起),货车超载604 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12074起。
3.源头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成果突出。一是强化机动车和驾驶人源头治理,严把车辆查验关和驾驶人考试关。组织辖区重点驾驶人定期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培训,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二是把“两客一危一网一货一面”等风险隐患大、交通违法突出、事故发生率高的车辆作为重点管控,联 合交通运输、运政等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严处交通违法。三是联合交通运输局、公路分局等部门,对辖区道路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制定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清单,抄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2025年度共排查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点段116个,治理完成98个;百日攻坚省级督办隐患点段10个全部完成治理。四是深入楚交集团大姚分公司、鸿丰出租汽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金博商砼等对从业人员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重要节点开展企业安全检查;紧盯物流快递、外卖企业、共享电动车企业和网约车企业,与企业签订了交通安全责任书,组织企业驾驶人进行了交通安全培训,进一步增强了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全年共开展警示教育100余场次,安全检查200余场次。
4.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多点覆盖。一是持续深化交通安全 “七进”宣传活动,深入企业、学校、驾校、农村、社区等场所开展常态化宣讲,以“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为载体,用身边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群众,切实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二是紧盯重要节庆活动和极端天气节点,及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通报辖区危险路段和实时交通状况,提醒驾驶人谨慎安全驾驶。三是加大曝光警示力度,通过官方新媒体矩阵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2025年共开展各类宣传活动125场次,曝光典型案例42期492件,发布“两公布一提示”10期。
5.创新服务模式,便民惠民更上新台阶。交管大队始终坚持“服务跟着群众走”,构建“窗口+流动+线上”立体服务网络。一方面着力打造流动车管所品牌,组建流动小分队配备移动查验终端、考试终端,深入偏远乡镇,为偏远山区群众提供考试、车辆检验、摩托车注册登记、驾驶证补换领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便利。同时优化“交管12123APP”本地服务模块,对群众新车落户、在线选号、在线补领驾驶证、行驶证和登记证书等业务组织全面培训,多次约谈车管社会化服务站工作人员,全面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线上、线下业务办理能力进行全面培训。2025年共办理驾驶证业务12024笔, 机动车业务23997笔,开展下乡便民服务56次,覆盖全县6个偏远乡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收入合计5790105.2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0105.25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890958.53元,下降24.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890958.53元,下降24.6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支出合计5790179.25元。其中:基本支出4363662.92元,占总支出的75.36%;项目支出1426516.33元,占总支出的24.6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916496.86元,下降24.8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44942.92元,下降29.72%;项目支出减少71553.94元,下降4.7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40名辅警已全部转至大姚县公安局统一签订合同,工资及社会保险费比上年减少1832153.25元,二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比上年减少12789.6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63662.9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61737.53元,占基本支出的93.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925.39元,占基本支出的6.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26516.3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5年中央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1051612.13元,主要用于开展好2025年“减量控大”工作,维持日常办案及装备统筹,正常开展及保障日常的执勤执法活动;
2.2025年非税收入成本费用专项经费374904.20元,主要用于非税收入成本专项经费用来解决车驾管成本物资费及鉴定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90179.2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916496.86元,下降24.87%,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467305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1%,完成年初预算的121.2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246535.4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74969.2元,执法办案1051547.1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法办案比上年增加157341.03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4999.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5%,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9%;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52061.6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335642.8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07695.52元,死亡抚恤960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893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5%,完成年初预算的96.5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6655.4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96344.12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5934.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319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完成年初预算的96.13%;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283194.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决算为17442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088.81元,下降52.92%。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74423.4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61590.4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728.38元,下降1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7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442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6088.81元,下降52.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174423.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161590.4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3728.38元,下降1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7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无公务接待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开展道路交通执法、办案、业务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925.39元,比上年减少12789.67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年度内电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等减少,导导致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接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大姚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资产总额1783788.29元,其中,流动资产155416.03元,固定资产1628372.2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363233.36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67,945.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1,975.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885.6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38.4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6247.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主要包括本级财力、专项收入、执法办案补助、收费成本补偿、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
3.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4.参公管理事业部门: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百零六条: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部门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经批准参照本法进行管理的事业部门。
5.基本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机关事业部门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水电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维修(护)等日常经费支出。
6.项目支出:系用于保障机关、事业部门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专项用于业务工作开展的项目经费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部门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即: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