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首页 >> 正文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5   作者:   来源: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点击: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全文共分为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本报告所涉数据统计周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紧扣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核心任务,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理念,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规范化、透明化管理为目标,扎实推动信息公开与民族宗教业务深度融合,从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五个维度发力,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民族宗教领域重点工作,精准梳理公开事项,全年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件次,内容涵盖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业务开展情况等,确保公开信息贴合群众需求、符合工作实际。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健全依申请公开全流程办理机制,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和答复标准,主动对接公众诉求。2025年度,本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相关投诉举报事项发生,亦未出现因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及负面清单,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及审查流程,从源头把控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二是细化工作部署,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推进步骤,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强化整改提升,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开展信息公开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持续优化公开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立足工作实际,依托单位局务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职工例会等载体,组织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配套政策法规,切实提升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持续优化门户网站公开板块管理,明确专人负责信息采编、审核、发布全流程工作,聚焦民族宗教领域精准推送权威政务信息,同时强化平台安全运维保障,推动政务公开与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深度融合、提质增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压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职责,明确各岗位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流程、平台运行情况开展核查,不断完善工作机制。2025年度,全局未发生任何信息泄密事件,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公开内容针对性不足,聚焦民族宗教领域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不够,部分公开信息较为宽泛,实用性有待提升。

2.公开形式单一,主要依托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缺乏图文解读、案例阐释等生动易懂的呈现方式,信息传播效果有限。

3.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政策法规的理解和运用不够深入,信息审核、内容编撰的专业性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

1.精准优化公开内容,围绕民族宗教政策落实、活动监管、服务保障等重点工作,梳理群众高频关切事项,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提升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2.丰富公开呈现形式,结合民族宗教工作特点,采用政策问答、图文解读、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政策文件,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增强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覆盖面。

3.强化业务能力建设,通过专题培训、案例研讨、岗位练兵等方式,组织工作人员学习《条例》及相关政策,提升信息审核、内容编撰和平台运维能力,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的情形,具体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数量0件、通知收费金额0元、实际收费数量0件、实际收费金额0元。


                                                                   大姚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6年1月14日